市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抚顺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市国资委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4-53883137;电子邮箱:gzwzwxx@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5年,市国资委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依托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进行。主要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对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由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原综合法规处调整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兼任。二是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依据国资委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委内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要求,切实抓好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依据国资委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重新修订了《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印发了《关于一步加强国资委政务公开及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工作的通知》。三是规范程序。按照委政务公开内容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为保证国资委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信息内容由各相关处室提出,并填写《市国资委对处发布信息审批表》,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委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发布。对委重大(或重要)信息的发布,还须委主要领导审批。四是严格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公务员考核管理。五是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依据《抚顺市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国资委网站版面进行了调整,设置了18个栏目,并将栏目内容更新责任落实到有关处室,有效保证了国资委网站信息内容及时准确更新。六是落实监管国企信息公开。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5]21号)要求,积极做好监管国企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委网站6月份开通了国有企业专栏,7月份,开始公开国企改革信息,8月份开始公开国企财务信息。
二、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79条,其中:国资委网站公开150条,具体是:机构设置中领导分工2条,法规政策11条,国资监管中新闻发布46条、重要会议2条、政务动态23条,党建工作12条,国有企业中国企财务2条、国企改革12条,企业资讯28条,通知公告6条,出资企业1条,办事指南3条,留言信箱2条;政民互动(民心网)2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委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2015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市国资委因没有公共管理和行政权力职能,信息渠道来源窄,公开信息相对较少。二是市国资委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户数少,只有8户(其中:公益类企业4户,拟改制竞争类企业2户,改制存续壳企业2户),很难保证国有企业重点信息公开内容达到规定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一是以国资委网站为依托,按照《抚顺市国资委政务公开目录》落实责任,并纳入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紧紧围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加强国资监管,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增加信息数量,力争网站公开信息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真正成为政务公开、服务企业、方便职工群众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