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抚顺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情况的通知》的要求,市国资委编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国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4-53883137;电子邮箱:gzwzwxx@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市国资委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依托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序进行。
一是加强领导。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实际工作需要对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整。由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处,由分管综合法规处的副主任兼任。
二是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委内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按照工作职责、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要求,切实抓好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程序。为保证国资委政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信息内容内容由各相关处室提出,并填写《市国资委对处发布信息审批表》,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委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发布。对委重大(或重要)信息的发布,还须委主要领导审批。
四是严格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年度公务员考核管理。
二、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工作信息55件。其中:部门文件9个,政务动态4件,新闻发布6件,党建工作35件,通知公告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2014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市国资委在没有行政审批、许可发放和行政权力运行内容的情况下,信息渠道来源窄,公开信息相对较少。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时效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紧紧围绕深化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以及涉及面广、影响大、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增加信息容量,着力打造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使国资委网站真正成为政务公开、服务企业、方便职工群众的平台。
二是规范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以加强国资委网站建设为依托,按工作职责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纳入机关年度公务员考核,促进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的更新周期,保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