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7号)、《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抚政办【2018】40号)要求,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1、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等,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和安全预警信息提示。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并向社会公布,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3、抓好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严把政务公开内容,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有关领导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4、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二、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存在个别文件、信息未及时公开的情况。
2、政策解读内容不足,发布量少。
3、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不够。个别科室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上报信息,思想认识不够深。
三、工作建议
1、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
2、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抚顺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