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振兴大厦B座1001室,邮政编码:113006,联系电话:57500344。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局机关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各处室明确有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录入、审核。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职责,对信息发布内容、时效和审查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调整栏目,完善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为进一步发挥局网站对外宣传和便民服务作用,对根据安监工作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对局网站版面风格、主页栏目内容进行了调整,专门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增设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故处理和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及政务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处置信息,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安全生产动态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信息查阅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及时做好政策咨询,疑问答复等,听取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网站、咨询电话等方式等在服务工作、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宣传主阵地作用。
(三)多措并举,做好网站信息更新整合。一是认真开展网站普查。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开设“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有关事项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7]28号)的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统一要求,对我局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的工作信息是否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是否按要求及时更新和是否有信息标题、内容出现错别字,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有不良不实信息等情况认真进行了全面排查,自觉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加强局网站管理,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有机结合,保证信息公开。三是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将局网站、与市政务公网进行整合链接,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更新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等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765,其中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智慧安监、安监动态、举报投诉、专题报道安监专项管理情况等。
(三)公开形式
抚顺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及市安监局网站可查阅市安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无申请。咨询情况:无咨询。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五、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信息公开工作兼职管理人员2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每处室设有信息员,实行信息员、处室负责人、局领导三级审核,保证局内公开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全系统各级部门,是全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意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综合性、技术性、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根据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分涉及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栏目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