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邮政编码:113006,联系电话:57500344。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抚顺市安监局网站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职网站管理员的职责,对信息发布内容、时效和审查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升级网站,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安监工作和政务公开的求,对局网站版面风格、主页栏目内容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及时完成新旧网页的转换和信息的沿用。新开辟政务公开专栏、设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故处理和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及政务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布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变化、办事程序和审批结果、生产安全事故应处置信息,安全生产预警信息,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信息查阅要求。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及时听取公众对安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采取措施,做好网站信息更新整合。一是按照辽宁省、市政府要求,对我局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的工作信息是否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是否按要求及时更新和是否有信息标题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自觉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良好秩序和健康发展。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市安监局网站管理制度》,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有机结合,既保证了信息公开。三是将局网站、与市政务公网进行整合链接,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更新效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等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860,其中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智慧安监、安监动态、举报投诉、专题报道安监专项管理情况等。
(三)公开形式
抚顺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及市安监局网站可查阅市安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申请。
(二)咨询情况:无咨询。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局现有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2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录入人员1人,审核人员1人,主要负责职责范围内拟公开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大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全员意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等方面信息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构建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安监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