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安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邮政编码:113006,联系电话:57500344。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局机关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各处室明确有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录入、审核。修订完善了《抚顺市安监局网站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职网站管理员的职责,对信息发布内容、时效和审查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升级网站,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安监工作和政务公开的求,对局网站版面风格、主页栏目内容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网站改版后,我们及时与市政务公开办等接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新旧网页的转换和信息的沿用。专门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增设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故处理和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及政务信息等栏目,及时公布安全生产各类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的信息查阅要求。
(三)多种举措,做好网站信息更新整合。认真开展网站普查。按照辽宁省政府《关于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5]233号)和市政府《关于抓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抚政公开办[2015]30号)的统一要求,对我局网上政务公开信息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对局网站和信息公开的工作信息是否执行保密审查规定,是否按要求及时更新和是否有信息标题、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是否有不良不实信息等情况认真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市安监局网站管理制度》,将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有机结合,既保证了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等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476,其中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涉及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智慧安监、安监动态、举报投诉、专题报道安监专项管理情况等。
(三)公开形式
抚顺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以及市安监局网站可查阅市安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一)申请情况:无申请。(二)咨询情况:无咨询。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无。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局现有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人员2人,主要负责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信息公开录入人员10人,审核人员5人,主要负责职责范围内拟公开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全系统各级部门,是全局性工作,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意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综合性、技术性、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等方面信息需求量加大,信息的公开量有待增加。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完善互动交流栏目,增进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了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和管理。强化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促进安监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