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中办发{2016}8号和)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的规定,现公布《抚顺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总体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和说明等十二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抚顺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抚顺市环境信息网站(http:// /www.fsepb.gov.cn/)下载。咨询电话:024-58289618。
一、总体公开落实情况
本年度本局不断完善抚顺环境保护公众网功能,加强和保障环境信息公开;通过完善办事指南和审批事项标准化,继续深化网上办事服务;通过建立政务微信,拓宽了信息公开的渠道。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高度重视,责任担当。我局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在环保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扩展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全市环保系统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实现了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重大转变。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处室分工合作、市环境监控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市环境宣教中心监管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的良好工作模式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96条。
(三)拓宽渠道,提升水平。一是做好新闻发布平台。本年度在“5.15”政务公开日和“6.5”世界环境日两次上线政风行风热线,争取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为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打造宣传活动品牌。加快构建全民参与的环境宣教体系,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环保开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创新信息传播渠道。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提高信息传播能力,在《抚顺日报》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抚顺环境》刊登环保类文章。
(四)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与媒体联系互动,在抚顺日报、抚顺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对重大部署、重大主题、重大典型等加强宣传报道。结合新《环境保护法》,开展系列活动报道,编印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宣贯解读读物。
(五)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公开大气环境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抚顺地区域空气质量状况、抚顺城市空气质量公报、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实时发布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测结果信息。公众可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大气环境质量。
(六)进一步推进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每季度第1个月25日前,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上季度全市7条重点河流月度水质状况。
(七)进一步推进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减排项目;向社会公布本年度减排考核结果。
(八)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抚顺市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在我局网站进行公开。主要为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审批公告。主要为在受理阶段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全文(保密项目除外);拟审批公示主要公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或监测单位、主要建设内容、主要环保措施和环境影响等内容;审批公告阶段公示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或验收批复文件全文。本年度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累计发布受理公示信息96条,拟审批公示信息96条;审批公告信息96条。2016年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全部公开。
(九)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本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在8月份公开上半年的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每月10号前发布上月的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
(十)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组织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按照环境保护部有关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覆盖全市87家发证单位,参与核安全文化宣贯人员达200多人次。
(十一)进一步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深化和规范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依时依程序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推动公众参与,督查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十二)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大对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查封或扣押决定,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决定等行政命令或行政强制手段的信息公开力度。对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按月将每一宗案件的案件名称、被处罚者的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处罚结果、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及处罚决定文书号等信息在环保公众网进行公开。
(十三)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畅通信、访、电、网等信访渠道,严格按照《辽宁省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信访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公众网公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做好公开挂牌督办案件信息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推动解决重点环境问题。
(十四)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本局公布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本局主要通过抚顺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抚顺市环境保护的政府信息。
(一)在抚顺环境保护公众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抚顺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政务类信息1296条,其中政务信息16条、法律法规类信息6条、总量控制信息7条、环评信息288条、环境监测信息820条、大气污染防治信息14条、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5条、环保科技信息49条、生态保护信息6条、核与辐射信息9条、环境监察与执法信息76条。公众可通过抚顺环境保护公众网站(http://www.fsepb.gov.cn/)查阅抚顺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可向抚顺市环境保护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二)在《抚顺环境》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本年度在《抚顺环境》发布政府环境信息40余条,公开重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等内容。
(三)通过《中国环境报》、《抚顺日报》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本年度通过《中国环境报》、《抚顺日报》、抚顺电台、抚顺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政府环境新闻信息约200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本局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对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设定专栏,突出了重点政府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空气、水环境质量进行实时公布,通过监测快讯、环保网络等,提醒公众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为市民提示健康防护和出行建议;对环境质量、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公开公布,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公开了全市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表;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定期发布公告、工作动态;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等信息。本局全力开展梳理行政职权工作。全局共涉及65大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33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各大项目中还涉及若干子项。在认真清理行政权力的同时,精心细致地绘制行政权力流程图,更好地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增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分环境质量及环境执法两部分,系统公开水环境质量、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问题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等信息;对于突发环境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布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审批事项全部实行“六个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核电站核与辐射安全审批信息和辐射环境质量信息等。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责任单位、责任处室,责任单位、责任处室确定责任人,确保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加大解读力度,主动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微信微博等对政策文件进行权威解读,解读质量明显提高。注重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微博等对政策文件进行权威解读。对国务院今年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时公开解读,引起社会关注和好评。
六、注重政民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本局认真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公众咨询、建议,公开诉求反馈信息。
七、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局共受理1件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依法依规按时办结。本局所有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八、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本局未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局承办的市人大会议代表建议主办件8件、协办件2件,市政协会议政协委员提案17件、协办件2件。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有关工作动态、办理结果等均公开。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编制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十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高度重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抚顺环境保护公众网在全市政府网站一直保持在前列。但与先进的部门以及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有: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制度和技术手段,保障环境信息及时、有效、完整的公开。
二是数据的整合和公开力度不够。随着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入,不断产生大量的信息,为使信息更易检索、传播和分享。本局将进一步加大数据公开的力度,满足公众的需求。
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不够。本局将充分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充分发挥手机简报、微信、微博等应用,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完善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的建设,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十二、说明
本工作报告电子版可在抚顺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fsep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抚顺市新华大街28号,邮编:113006,电话:024-5828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