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领导
| 党组书记、局长吴耀华 职务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024-57500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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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广播电视领域事业、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市重点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开发规划,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
(五)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七)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及广播电视领域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八)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制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组织全市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国际性和全国性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加强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配置广播电视资源,加强业态整合,促进综合集成发展。加强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协调其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加强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创新转变,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实绩考核、舆情应对、综治(信访)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的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和产业及广播电视领域事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工作。推进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及行政权力清理规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行政审批科。拟订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对县区本系统审批事项的指导、督促、检查、备案等工作。
4. 财务审计科。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
5. 市场监管科。市场监管科(安全管理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处理文化旅游、体育投诉。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及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6. 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实施国家文化、旅游和体育公共服务标准。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市重点及基层文化旅游设施的维护与建设。
7.艺术外联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国内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开展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国内外及对港澳台文化、旅游、体育交流项目工作,负责境内外旅游区域合作,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外事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大型交流、品牌推广营销等活动。
8.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9.文物博物馆科。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并组织开展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文物系统安全、消防、技防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管理、保护、抢救等工作。组织、指导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申报、论证、设计、施工与验收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考古发掘项目及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的考古工作。协调推动全市博物馆建设及交流与协作,引导民间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等工作。
10.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旅游项目建设、景区升级、旅游商品开发,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经济指标、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
11.综合宣传科。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新闻宣传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性大型活动综合宣传及业内媒体沟通工作。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品策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及推广应用,旅游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咨询服务。
12.广电管理科。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全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
13.综合执法监督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市场重大案件。依法组织查处涉及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考古发掘、民间收藏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14. 群众体育科。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并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和推行国民体质监测标准;指导和推动各县区、各行业、各类人群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
15.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