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涉及我市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的19户企业落后产能退出情况通告如下:
按照规定,具备拆除条件的17户企业,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剩余2户企业分别为新宾县宏达砖厂和新宾县平顶山砖厂。其中,新宾县宏达砖厂设备已拆除,企业现已转型,仅剩炉窑已租赁给县招商引资企业沈阳市皇姑区贵灵春酒厂,用于贮藏酒品,同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告,承诺不再生产实心粘土砖。新宾县平顶山砖厂的生产设备,经聘请专家鉴定,不在淘汰范围内,不属于落后产能。
以上落后产能退出情况均已在各县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按照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要求,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24--57500246,024--57500349。
特此通告。
抚顺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