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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抚顺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10-20
信息名称: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文号: 抚政办发〔2021〕19号 发布日期: 2021-10-25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抚政办发〔202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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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

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强省有关部署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论述,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线,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增强抚顺创新力和竞争力、建设“五个抚顺”、在更高起点上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示范城市争创培育,到2023年,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发,知识产权法治、市场、文化环境逐步优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力争跻身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升。全市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明显增长,质量明显提高,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知名品牌。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6%以上,PCT专利申请量实现新突破;国内注册商标年均增长10%以上。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较快提升。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成效明显,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20个,全市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总数达到150家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地理标志产品运用效益有较大突破,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健全,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企业主体有效运用、专业机构服务支撑的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企业总数达到90家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度结案率达到90%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超过80%。投诉和举报的答复率达到100%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代理、信息咨询、检索分析、评估、运营等中介服务业较快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常驻机构达到5家以上。

——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支撑力明显提升。加快形成一支素质、数量、结构与我市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育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500人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1. 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导向。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制定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激励政策,重点对授权及转化运用的高价值专利予以奖励。引导重点企业加强专利信息的检索利用与预警分析,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布局水平。(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2. 强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数据库,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构筑知识产权战略竞争优势,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示范企业。通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引领,形成带动全市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3.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继续扎实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支持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按照“企业主导、政府引导、机构辅导”的原则,以创新型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贯标培训,优化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扶持政策,推动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4. 强化重点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以我市高端精细化工、高端冶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清洁能源、新型煤化工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 “六大产业”为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合作,建设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组织开展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引导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进行专利布局,培育一批以基础专利、核心技术专利为重点的技术创新水平高、权利状态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的专利,打造关键核心专利群。(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二)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5. 实施专利导航推进计划。加强《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推广应用,推动构建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深度融合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运用专利导航方法,为产业、企业精准决策和创新发展提供精准导航。以我市高端精细化工、高端冶金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六大产业”为重点,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为实施产业布局和规划提供决策支持。以我市 “六大产业”中骨干企业为重点,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为企业创新研发、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和实施关键技术专利布局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6. 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贴息和评估费用补助政策支持,拓宽创新主体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扩大专利、商标等质押信贷规模,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利保险产品,鼓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化解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推进专利转移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利转移转化“双转”机制,支持企业从高校、科研院所引进专利技术,组织开展专利技术“校企”供需对接,促进高校、院所尚未转化、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沉睡专利”在中小企业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发展局、市国资委、抚顺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

7. 推动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鼓励、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合作,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对接企业需求,开展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专利布局、专利分析预警、知识产权维权及交易等一站式、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专业托管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8. 实施知识产权助农行动。围绕辽东绿色经济先导区建设,以中药材、食用菌、山野菜、优质米、生态畜牧业等特色农产品为核心,引导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和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和培育,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市场信誉好的农产品商标品牌,促进商标富农。加强地理标志培育、运用与保护,挖掘培育具有抚顺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标准和运营规范,全力打造影响力较大的地理标志品牌,做强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优势产业。利用大连专交会、广交会等展会及电商平台等多种途径拓展抚顺地理标志产品营销传播渠道,通过拍摄地理标志宣传片等形式,讲好地理标志故事,传递品牌文化和价值,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

(三)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9.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推动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拓宽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渠道,建立行政司法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设立我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化解的新途径,畅通纠纷解决渠道。促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档案,将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10.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效能。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版权执法“剑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版权侵权违法行为。以专业市场、商贸街区、电商平台为重点,强化对流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监管,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始终保持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优化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11. 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强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县区逐步完善维权援助工作网络,逐步实现维权援助工作站全市覆盖,畅通举报投诉服务热线,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和水平。重点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援助力度,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提高市场主体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服务。

12.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高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形成市、县区、企业上下衔接、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推动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建,支持各县(区)的高新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培育和申报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和示范试点园区,促进区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13.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本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省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抚设立分支机构。推进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14.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知识产权实务培训,重点加大我市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等企业急需人才培养力度,培育一批复合型、应用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人社局)

15. 深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把知识产权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重要节点,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主题宣传,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知识产权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的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完善投入体系。市、县(区)两级财政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逐步形成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县(区)政府将知识产权有关指标纳入年度绩效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查通报与考核推进。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推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附件:1.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2.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2021年工作计划

         责任清单

 

 

 

 

 

附件1

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

            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责如下:

  长:孙     副市长

副组长: 唐庆业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建忠   市法院副院长

        任学庆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晓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燕秀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崔晓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

        孙天宇   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

        李银玉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兴伟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永巍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福元   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郭世俭   市国资委副主任

       佟振玲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抚顺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汇总并通报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由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培育工作

2021年工作计划责任清单

序号

工作事项

工作任务

完成标准

责任单位

1

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年均增长6%以上。

同比增长6%

市知识产权局

2

国内注册商标总数达到

19000件以上。

增加2000件左右。

市知识产权局

3

强化知识产权高质量

创造导向。

研究制定《抚顺市

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市知识产权局

4

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培育计划,培育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

培育10家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5

支持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

15家企业通过贯标

认证。

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6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建设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建设5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市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

7

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实施专利导航推进计划。支持开展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支持5家企业开展

企业运营类专利

导航项目。

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各县区政府

8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完成5个质押融资项目,融资额8000万元。

市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

市金融发展局、市国资委、抚顺银保监分局、

各县区政府

9

推进专利转移转化。

企业受让专利20件。

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10

实施知识产权助农行动。

组织地理标志培训1次,完成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方标准立项和3个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的发布。

市知识产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11

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

完成20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

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12

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同机制建设,建立市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联系会议制度

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

13

设立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市知识产权局

市司法局

市法院

14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亮剑护航”版权执法“剑网”等专项行动。全年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市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15

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新增1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16

推进知识产权高效能管理服务

支持县(区)、园区创建

知识产权强县(区)

和示范试点园区。

择优选择1-2家园区创建知识产权示范

试点园区。

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区政府

17

培养知识产权人才。

组织3知识产权

培训。

市知识产权局

18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 服务百家科技型企业活动。

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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