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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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政办发〔2019〕7号 |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抚顺市2019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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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2019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2019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1+8”贯彻落实意见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抚顺市关于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重点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的实施意见》(抚委办发〔2018〕115号),深入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和“一带五基地”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促进产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快实施以培育壮大新动能为核心,以提升实体经济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打造科技创新平台为载体,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以强化政策引领为抓手,以壮大科技人才队伍为支撑的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努力建设“创新抚顺”,为实现“四个抚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力争取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晋升国家高新区,打造科技成果、人才、金融等科技资源集聚的高地;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实现稳步增长,初步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超额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科技研发(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力争达到1.3%,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国家高新区建设步伐,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推动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标国家高新区指标,补齐短板,加强科技要素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基本形成产业特色突出、技术工艺先进、创新创业活跃、功能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的运行格局,全力争取晋升国家高新区。(责任单位: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重点领域科技协同创新。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技术转移机构;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研发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支持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推广“科技大市场”、科技信息平台、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与高新区合作为核心的大学科技园建设,为“企业走进高校,高校走进企业”开展科研合作搭建平台。全年转移转化科技成果70项以上,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额达到6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强化政策引领,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科技专项和省科技创新资金支持,以“IT+”数据信息产业引领传统产业创新发展为重点,围绕先进装备、新材料、健康产业、现代农业、新能源等产业领域,通过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聚集企业的重点科研成果、科技项目,建立科技项目储备库,全力推荐、争取国家、省科技专项扶持。继续加大我市科技资金支持力度,扩大“创新券”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扶持政策的覆盖范围,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认定科技研发平台实施后补助政策,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普惠性税收政策。开展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评估,促进各类创新政策落地落实。全年累计扶持企业5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激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主体力量。 落实《抚顺市委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抚顺市“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实现政策组合发力效应,激励民营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推动中小企业进入科技型企业行列。全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达到170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发展局、市营商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完善科技企业服务体系,做实、做深全方位服务。 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包保服务,实施市、区(县)联动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我市富于创新、成长性好的企业对接省市投融资机构,开展“银企对接”,吸引调动金融资源支持重点企业研发科技创新项目。利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动建立面向我市中小企业的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企业需求数据库,全面梳理企业对技术、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科技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加强科技特派、选送农民上大学、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星创天地等科技服务功能。强化县域科技创新的示范引领、推广辐射作用,推进抚顺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实施建设,支持园区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军民科技融合。 在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建设基础上,推动清原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新能源汽车运营、汽车零部件及氢燃料电池生产、光伏与储能电站、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利用国家、省两级军民融合服务平台,积极协助企业对接中航工业集团、中航发动机集团、中国船舶集团等军工集团,推进军民协同创新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大科技人才和团队引进,强化创新支撑。 深入落实《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政策规定(试行)》,推进抚顺市实施人才驱动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百千万”人才选拔工程等一批重大人才工程,通过中国海创周等招才引智平台,围绕振兴抚顺发展重大需求,培养引进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全年引进国外“高精尖”专家20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九)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促进区域科技合作。 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对口城市徐州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结合我市企业技术需求,邀请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成果对接活动,吸引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来抚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多措并举,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广泛发动企业参与科技赛事活动,培育更多科技企业亮相国家、省科技创新大赛舞台,举办“第三届抚顺创新创业大赛”,并将优秀企业推荐参加省、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大力宣传创新典型,弘扬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创新文化。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金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面领导。市政府成立科技创新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科技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工作的统筹、指导。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分管副市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营商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市科协、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局长兼任。 (二)落实工作任务。各市直部门、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驱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培育壮大新动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统筹谋划,系统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计划书、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绩效考核。此项行动将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各县区、开发区的党政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办法另行下发)。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评、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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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中省直单位,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9年2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