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12345热线平台的县区办理、督促机制及提高办件单位 办理效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年3月份开始,我县实行月报制度,已印发通报3期,通报包含各单位诉求件办理情况,分析群众关注热点等板块。为进一步推动群众诉求问题及时解决,县12345诉求平台不断完善定期通报机制,包括月报、季报和专报,专报内容包括平台共受理诉求案件件数、平均办结率、满意率、按时反馈率和有效回访率。县12345诉求平台依据“确权清单”、“首接负责制”,对各单位群众反馈不满意、不合理退件等情况进一步梳理和排查,并将不合理、不合规退件问题纳入月报内容予以通报,必要时建议县领导对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力求从源头杜绝办理不认真、推诿扯皮现象。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12345热线知识库标准化建设及确权责任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市营商局组建工作专班编制了《抚顺市12345热线平台确权责任清单目录》,县营商局通过参阅市级《清单目录》、查阅县直各部门的“三定”方案、日常工作中约定俗成的责任事项等,起草《清原县12345热线平台确权责任清单目录》。先后两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与抚顺县、新宾县进行了沟通,个别事项向市营商局进行请示,并经过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清原县12345热线平台确权责任清单目录》,经县政府八届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发至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问题全过程跟踪督办体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清营商小组办发〔2024〕1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参照文件建立督办机制,并会同县纪委监委联合发文。今年以来,县营商局先后召开五次诉求件协调推进会,涉及单位包括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清原镇,五次协调推进会效果明显,明确责任,最终诉求件都得到解决,诉求人表示满意。县数据局成立以来,解决协调多起涉及多个单位疑难案件,其中,有诉求人反映县工会在施工中,东侧墙体没有按照原来位置安装到位的问题,经过多次沟通,最终由县工会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解决了该问题,诉求人表示满意。在市平台公布的第一季度考核排名中,我县获得综合排名第一的成绩,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至今未发现不作为、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
今后,我县将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工作中发现的不履职尽责、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问题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级党组织及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感谢您对我县12345诉求热线平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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