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助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全面打造“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数字政府等建议,对于我局正在开展的数字政府建设等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
一、关于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及“一网通办”的建设等方面
2020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市直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开展“四减”工作。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对标先进城市,依托抚顺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审批功能,对承诺时限、跑动次数、办理流程、材料类别及数量进行全面优化。目前,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列达73.21%,办理平均环节2.45个,办理所需材料平均仅为4.23个。
下一步,我们将按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一网通办”建设。积极与省里进行对接,申请省资源数量,继续进行网办事项梳理。同时,升级改造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系统对接,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智能化服务,全面提升线上服务体验。
二、关于政务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建设等方面
2022年,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已基本建成。梳理全市政务资源目录5090条,政务数据得到广泛应用,实现“井喷式”增长,全年数据共享接口调用同比增长572%,远高于全省50%的平均增长指标。同时,政务信息系统技术设施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云平台建设计算资源440核、存储容量300T,使用计算资源200余核、存储容量150T,承担了市卫健委计生费退补费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尾气检测系统、市民政局低保核对系统和一站式医疗结算系统、市气象局智慧气象系统、市住建局数字城管系统、市营商局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合等20余个部门50余个业务系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服务,提供服务器主机区虚拟机数量 170 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在整合政务数据资源基础上,推进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年底前,实现上云率不低于80%的目标。同时,积极推动接入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等平台和数据,以及公安、交管等部门等公共视频资源共享共建,构建数据资源高度融合、业务有机协同的格局。
三、关于基础设施及政务平台建设等方面
大数据中心于2020年至2021年底基本完成了抚顺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并于2023年2月14日通过了项目终验,完成了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初步构建起智慧城市数据中枢、服务中枢、管理中枢和决策中枢的基本框架,为打造成我市“一平台三中心”(即智慧城市指挥平台和运行展示中心、指挥调度中心、数据融合中心)格局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完成12345平台的迁移和融合工作,并以整合系统、融合数据、综合展示为重点,建立起通过数据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辅助决策、促进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及相关平台的建设。按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推进建设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支付等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类数字化便利条件的同时,逐步形成数字经济产业规模,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四、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等方面
2022年3月,市营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挂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归口管理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全市大数据等工作。一年来,我们出台了《抚顺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成为我市首部地方性大数据管理法规;成立抚顺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协调小组,推动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完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整合12345热线、城市运行管理系统等平台,进驻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委政法委、网信办、住建局、应急局、营商局等单位和部门,在城市管理各方面有效发挥了“城市大脑”智能中枢作用。
下一步,我们计划于年内起草制定《政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对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参考全省指标和我市实际,把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建设考核指标,把数字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以政务“数治”推动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感谢您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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