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完善扶持政策、构造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了多方参与、多元供给、方便可及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28号)、《抚顺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抚民发〔2020〕101号)等文件,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场地、织密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推动和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强化资金支持,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次、考评情况给予适当奖补,2023年共为8家机构发放奖补资金19万元。构建多方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结合“五社联动”和志愿服务工作开展,积极调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六助(助浴、助餐、助洁、助乐、助行、助医)等服务。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风险,每年安排80万元为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月发放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
二、加强设施建设,夯实服务基础。结合国家、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全市有街道(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家、覆盖率37.14%;有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912个、覆盖率100%。2023年底,全市街道、乡镇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将达到67%、24%。启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2023年资助105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安装配置辅助设施设备。
三、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老服务。全市将价值9000余万元政府优良资产用房35处无偿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并交由社会力量运营,为居家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洁、康复护理等服务。二是推动“互联网+养老”提档升级。投资389万元的抚顺市智慧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建成使用,实现了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等功能。平台共集结服务商458家,录入养老护理人员信息1300条,累计提供话务信息、供需对接服务25万人次。三是推进老年助餐服务。2023年,全市计划建成10个社区老年食堂,重点解决特困、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难问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堂食或上门助餐服务,已完成方案拟定、选址和资金落实。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一是会同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抚民福函〔2020〕6号),加强养老护理人员的培养与培训工作。二是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市现代服务学校2家院校开办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实现了我市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新突破。三是实施“雷锋护理”品牌培训工程,2022年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人,2023年还将免费培训500人。四是出台高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吸引更多养老服务人才进入抚顺养老服务业。
五、下步工作打算。一是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丰富居家服务项目,更好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二是以投资新建、改造、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形式,补齐街道(乡镇)层面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短板,完成10个社区老年食堂建设,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三是建立探访困难老人关爱服务制度,统筹基层政府、社会、邻里社区、专业服务机构、老年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着力解决留守、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四是统筹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服务资源,推行点单式养老便民服务,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五是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培训,落实高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为专业人才创造更好的就业机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宝贵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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