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信号灯时长和部分路段设立指示牌的建议》提案收悉,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答复如下:
一、涉及市公安局职责方面:
1.对第一条建议“浑河南路-北龙凤信号灯配时方面”答复意见:
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对该岗信号配时优化调整,在满足行人过街安全的同时,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
2.对第二条建议,“东洲大街十中斑马线方面”的答复意见下:
市公安局将重新施划东洲大街--向阳路路口行人过街斑马线,并配套完善停止线、菱形预告标线等辅助标线。
3.对第四条建议,“浑河南路交通指示牌”的答复意见:
市公安局将根据国家标准积极排查浑河南路东段不符合设置标志或设置点位不合理的指路标志,并向道路管养单位进行报告。
二、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职责方面:
对第三条建议,“设立道路指示牌”的答复意见:
对海新街与双棉路交叉路道路指示牌较远问题,已由市城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设置规范重新调整指示牌位置。同时,高新区结合您提出的设立道路指示牌的建议,在高新区园区内各道路路口设立安装道路指示标识,并在碾三线与园区各路口、海新街与海新工业园区路口交汇处设置指示牌。
抚顺市公安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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