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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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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市眼病医院增加医疗用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于2019年11月28日和2020年2月16日分别向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事务局)和市政府请示,申请通过将市人社局房产无偿划拨给市眼病医院使用的方式,增加该院的医疗用房。在等待市政府指导意见的同时,我委领导也在商讨如申请批复了,下一步的改造工作该如何进行。
感谢您对市眼病医院发展壮大的重视和关心。
承办单位: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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