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抚顺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调查,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大伙房水源保护工作
2014年以来累计投资近10亿元,在大伙房水源保护区内实施了一级保护区退耕、一级保护区养殖场(户)退出、一级保护区生态移民、一级保护区隔离封闭以及11处生态湿地建设、22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入库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入库河流生态安全防护工程、支流河流域围栏封育、水库周边道路风险防范等44个水源保护建设项目。使大伙房水库水质持续稳定地保持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在人口众多或企业较为集中的乡镇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截至目前,抚顺市已建成重点城镇污水处理厂9座,日处理能力至少在千吨以上,包括清原镇(1.5万吨/天)、红透山镇(0.3万吨/天)、新宾镇(1万吨/天)、永陵镇(0.4万吨/天)、南杂木镇(0.3万吨/天)、上夹河镇(0.1万吨/天)、前甸镇(0.4万吨/天)、后安镇(0.15万吨/天)、章党镇(2万吨/天)等,日处理能力共计6.25万吨/天。如永陵镇污水处理厂采用A2/O(A-A-O)工艺,排水标准设计为一级A,日处理能力设计达到4000吨。
二是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我市已在人口较多的清原县北三家、南口前、敖家堡、英额门、湾甸子、草市、新宾县红升乡、抚顺县马圈子、汤图、救兵、东洲区营盘等乡镇镇头村建成小型一体化集中收集处理设施31处,日处理能力在数吨到十数吨不等,一般采用MBBR工艺或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少部分收集处理设施采用厌氧湿地等工艺,其总和处理能力达到0.83万吨/天。
三是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以来,我局在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好东洲区试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小型一体化集中收集处理设施。2018年在8个行政村建成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纳入2211户;2019年在7个行政村建成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覆盖居民2258户;2020年拟在4个行政村新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纳入1013户。
二、摸清底数,做好《县域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向县区政府印发了《关于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函》(抚环函字〔2020〕8号),并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人员资金安排,做好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的摸底调查,并规划2021—202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各县区正在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多措并举,稳步改善人居环境
各乡镇政府结合“新宾经验”通过宣传引导群众转变思想,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改善人居环境。
自2018年清原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试点以来,探索出了一些新的经验,清原县大苏河乡杨家店村“宜集则集、宜分则分”的分户处理模式获得了国家农业农村部专家调研组的认可和推荐。
按照“千村美丽、万村整洁”相关工作要求,新宾县在水源地两个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的基础上,加入北四平乡北四平村和宝汤村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善美丽示范村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为“山村美丽、万村整洁”行动添砖加瓦。为了保证水源地水源不受污染,推动“厕所革命”,解决农村居民改厕入户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从2018年起,实施启动了大苏河乡杨家店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集中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74.538万元,申请中央专项资金70.7万元,地方政府自筹资金3.838万元。施工地点在杨家店村屯里组。已建成分户式污水处理设施56套,设备规格3吨/天。受益户数:56户。剩余45户未建设,预计2019年12月末建设完成。预期收益农户101户,416人。针对自然村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存在管网投资大、施工困难的特点,该项目提出分户处理的模式并推出分散式处理设备产品。通过在设备中系统集成化粪槽、生物处理单元、清水箱等以实现降低设备成本减少操作难度。设备具有工艺简单、占地小、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能耗低等优点。
我们将继续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承办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