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养结合”建设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卫生健康委收到市政协交办您的提案后,委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处室积极研究,现将我市“医养结合”现状及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医疗与养老服务结合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也相继出台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政策文件。我市这样一座老工业城市,人口老龄化、高龄化日益明显,探索出一条适应时代发展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新路径,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的长久之计,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健康抚顺的重要内容。
一、围绕医养结合开展的工作
1、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底抚顺市现有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55万,占全市户籍人口总数的26.4%。总体看,抚顺市人口呈现负增长、高流出、老龄化比较突出。截止2018年底,我市现有医疗卫生计生机构1373家,其中医院5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53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0家。有养老机构157家,其中公办57家,民办100家,机构养老床位近1.2万张。
目前我市有医养结合养老机构7家,即抚顺市总工会金岭养老院办抚顺市总工会金岭医院、工人疗养院办卫生所、抚顺市养老院卫生所、抚顺国凯医院同时管理一家养老院、清原铁北社区托老所卫生所、抚顺市职工疗养院接收部分养员。
二、卫生健康委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国家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以下简称“医养结合”)在我市的试点工作,2019年3月28日,抚顺市健委成立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4月23日下发了《关于县区上报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抚卫办发[2019]91号),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医养结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抚卫办发[2019]78号)。
(二)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实施方案和规划制度,明确保障措施和工作目标
2016年,抚顺市市政府办公厅制发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16]53号)。明确了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保障措施。
同时,医养结合工作纳入了《抚顺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 ”规划》(抚政发〔2016〕27号),引导医疗服务逐步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转变,拓展特色医疗,减少疾病发生。借助信息化实现健康大数据的统计、分析、共享和利用。对我市医疗机构污染源进行治理,建设绿色生态医院。发掘我市中药制剂、保健品、小医疗器械等生态医药产品,鼓励发展并给予政策扶植。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发挥我市临近沈阳的优势,发展医养结合,培育专业照护康复服务机构,利用中医营养饮食、按摩保健、调理保健、慢病预防等独特养生方式,结合我市丰富的山、林、水等资源,大力发展养生、养老体系。
2.优化政策环境
(一)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举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要优先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
我们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衔接方面做了积极工作,不仅是设置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符合规定的已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院,而且对于养老服务机构中内设的医疗机构,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也全面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如:东洲区占地面积17000平方米,230张,13个临床科室,51人,护士52人,年门诊量近5万人次,住院量3000余人次,是医保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14项公共卫生服务,辐射人口2.2万。东洲区怡顺养老院是由老虎台医院开办的一所公立养老机构,养老院建在医院的花园内,床位77张,管理人员7人,护理员14人,单独配备1名医师。现收住老人55名,其中,自理老人28名,半自理10名,失能老人17名。在运营过程中,医院重视养老院的发展,充分体现医养结合新模式,力求为患病老人实行最近距离、最短时间的医疗救治。
(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我市顺城区香墅湾养生保健苑,建设分二期进行,养老院先行运行,收住养员,同时积极筹建老年病医院,两院均在一个大楼中,方便养员就医。总投资达2亿元人民币,建设用地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筹建中的老年病医院将在七月份开业运营。
(三)落实好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的优惠政策
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6号)精神,我市制定了《抚顺市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16]48号),出台了《抚顺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抚顺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抚顺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抚顺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五)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划分规定,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均由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批。我委于2018年4月18日下发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抚卫办发〔2018〕77号),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执行。
3、推动产业发展
(一)制定支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具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方向。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市政府已将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等目标任务。推动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努力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配套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探索出适合本地医养结合工作的新模式,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紧密结合,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医养结合产业发展项目
以东洲区为医养结合试点,推动全市医养融合发展。与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市关于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实行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办发[2017]28号),要求全市所有公办或民营养老机构均要与邻近的一级(含)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医疗机构要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为老人做健康讲座,定期到养老机构巡诊,为老人提供医疗保健、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服务。当前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相互独立,养老不方便就医,医院又不能养老,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将养老和医疗融合也为应对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挑战提供了新的思路,应属朝阳产业。
特别是香墅湾养生保健苑(暨抚顺市顺城区香墅湾养老院)是一所集养老、养生、康复、保健为一体的新型医养结合的公益化老年疗养院。
4、 工作推进成效
(一)85%以上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全市157家养老机构以开办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等不同形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占比97%。
(二)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有效对接。
2017年6月,市卫计委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抚顺市关于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抚卫发[2017]28号),要求在2017年8月底前,养老机构与辖区内邻近的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为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组织老人进行健康讲座、巡诊等提供方便条件。目前,全市157家养老机构均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部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书》,签约率达100%,达到了全覆盖,医和养相结合迈出了突破一步。
(三)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60%以上。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以上。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抓手,我市自2017年下发《抚顺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抚卫发[2017]78号)以来,首先把65岁以上老年人列为重点签约服务管理人群优先签约服务。同时,我市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组织开展。城乡老年人可自由选择服务范围内的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服务分为免费服务内容和有偿服务内容。签约服务费标准为36元/人/年,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元,医保8元,个人8元。2018年底统计报表显示,老年人签约服务率达到74%;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率、健康管理均达到相关要求。
(四)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90%以上的医疗机构,对老年人看病就医实现优先照顾,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严格按照省关于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的要求,我市下发了《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抚卫办发[2017]126号),建立和完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制定了为老服务绿色通道的规章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开通针对80周岁以上老人及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人的就医服务绿色通道。部分医院为老年人还准备了花镜,推车,轮椅等设备,三院还为老人开设了就诊后为其搭车回家等延伸服务等。于2018年底,全市74家为老就医开通绿色通道医疗机构。
(五)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的,开设率达到100%。
对于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申请增设老年病科的,我委均依法依规进行审批,截止2018年底,全市22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已开设老年病科。
(六)开展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工作,并签订协议,切实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抚顺市关于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实行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卫发[2017]28号)截止2018年底,全市注册营业的145个养老机构全部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并已全部签约。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
(七)健全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积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我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市中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医养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我市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老年病科建设,增加老年病床,开设“老年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八)在医养结合机构中开展老年人中医医疗、护理、养生、康复等服务。
促进我市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大力发展社区及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截止到去年末,全市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6家,全部成立“治未病科”,开展“治未病”工作,充分发挥养生保健的作用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病的优势,制定《抚顺市关于加强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方案》,积极推进我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
全市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有5家分别与康泰老年病医院、黄旗敬老院、顺城区和缘养老院、工人养老院等签署合作协议,开展义诊、体检、慢性病的用药指导、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工作。
顺城区国凯医院和弘宁养老院合作开展中医医养结合,弘宁养老院在为养员提供医疗保健基础上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主治医师和护士,根据养员的身体情况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九)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45%。
基层医疗机构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健康讲座、养生调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签约服务关系,中医适宜技术应用等为老人提供中医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达45%以上。
三、医养结合面临的困难
1、传统的“医”和“养”分属不同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医养结合的两大要素,分别隶属于卫生系统和民政系统,审批也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在管理制度、人员要求、操作规范等有不同的标准,推进医养结合还需要卫生计生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操作。
2、需要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1)医保政策是支撑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的主要因素。住院费用可以报销,但在门诊、社区、家庭、养老院等发生的医疗费用、老年人护理费用等都不在医保政策报销范围内,大多数老年人多患有慢性病,习惯在社区或门诊就医,没有人社局医保政策的支持,势必形成开药也要到大医院或住院的情形。(2)物价部门的支持是规范开展工作的前提。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很多医疗操作项目就要走出医院,在养老机构、家庭等进行操作,甚至有一些项目是现有物价标准中没有的,需要物价部门参与共同制定一个收费明细及收费标准,让“医、养、患”三方都能接受。(3)国家制定的多点执业政策,推进尚有阻力。
3、需破解专业人才瓶颈。当前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护人员基本都是以诊疗、治疗为主,都是服务于临床的卫生技术人员,老年病专业的医师及具备老年康复、看护专业的护士几乎没有,在推动医养结合中,现有专业人才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同时,基层卫生技术人才匮乏也是一个难题。
4、医养结合相关服务发展落后。虽然我市各级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了大量老年人服务,但是提供专业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在我市没有,老年病专科医院也都很少,加之医养结合投入和运作费用较高,利润微薄,民营资本投入积极性不高,公立医院受体制、机制限制开展相关工作还有一定难度。目前对医养结合指导性的扶持政策比较多,但操作性还有待完善。
下步我们将从各医疗机构中选出软硬件条件较好的机构先行试点,初步确定为东洲区老虎台医院和抚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老虎台医院在原有医养结合机构基础上,利用医院内闲置空间,面对失能半失能老人开设医养结合床位;抚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采取引进社会资本开办养老机构的方式,与中心合作开办医养结合机构。
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医养结合工作。东洲区章党人民医院去年由恒瑞利公司托管,计划于今年5-6月对医院进行装修改造,新建医疗、康复、疗养、旅游、养老五位一体业务用房,打造花园商场式医院,引入国内外一流医疗、旅游等资源,开展高端医养结合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
承办单位:抚顺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