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明媚委员:
您提出《关于抓国家减税降费契机促抚顺企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营改增”等多项结构性减税措施,抚顺市税务局按照上级机关提出的“积极配合好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督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的要求,实施了减税降费的一系列工作。2019年1月24日,抚顺市税务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关于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抚税发〔2019〕10号),正式成立抚顺市税务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抚顺市9个县区税务局和第二税务分局同步成立县区级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机构成立以来税务部门在减税降费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抢先手,争取工作主动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在媒体公布的第二天(1月10日),我局从金三系统中有针对性地抽取了6200户小规模纳税人和1800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通过短信推送的方式,逐户向纳税人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利用各种媒介发布通知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告知。全市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信息报道共计8篇,《抚顺日报》1月30日第七版整版发布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解读》。市局统筹规划各县区局在辖区内乡镇街道、区政府、本单位、税务所附近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246条。
二、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地方领导的工作支持
税务部门在新政发布的第二天即指示业务部门联合做好政策效应分析,并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杨维市长要求“加强日常跟踪,按季度上报分析材料”,蒲信子副市长指示“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请市税务局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各县区局也分别向县区政府做了汇报。
对接市纪委,提交《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情况的介绍》,主动接受监督。
三、做好减税降费首个征期工作
2月份是新政实施后的首个征期。抚顺市税务局各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在征期前调研了解政策适用纳税人,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并在征期前组织县区局选定一些适用新政的纳税人申报。征期首日,两次局领导走遍市内的7个县区局,查看了征期准备情况,翻阅大厅资料,并与纳税人亲切交谈。从统计情况看,首日申报2113户,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177户,减免税38.6万元。
为确保二月份首个征期的网络顺畅平稳,全力确保征期平稳运行,我局还借助社会力量,与中国联通抚顺分公司积极沟通,由该公司无偿提供应急供电车,为保证征期用电做好应急供电处置工作。
四、做好督察督导工作
2月22日,市局组成6个工作组,对全部9个县区局的个税改革和减税降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察调研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和到大厅实地调研、深入纳税人经营地或召开座谈会、收集纳税人对两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形式,实地了解基层落实两项重点工作的情况。
五、开展系统内信息采编和上报工作
共编辑“抚顺市税务系统减税降费简报”10期,“抚顺市局减税降费专报”1期,向“辽宁税务改革工作微信群”发送减税降费相关信息报道30余篇。
制定下发了《抚顺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改革对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方案》以及《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职责和完成时限,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具体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立即开展宣传辅导工作,帮助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准确掌握政策要义要点和基本系统操作,确保两项工作顺利推进。
六、强调一线的办税服务厅做好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导税服务制度、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及时响应纳税人办税需求。二是各征收局建立个人所得税专门窗口、“减税降费政策咨询岗”,增设临时性服务场所,配备足量的窗口办税人员和导税人员,办税服务厅配备专家团队,及时解答纳税人关于个税和减税降费问题。三是办税服务厅通过宣传栏、触摸屏、显示屏、易拉宝、门框架、“二维码”等载体,积极主动做好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的宣传工作。市局为每个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休息区座椅制作了带有替换二维码的椅套,纳税人在等候办理业务时就可以扫一扫,了解最新政策。全市向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发放各类宣传品19万份,向小微企业发放宣传材料4万份。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每天向全市纳税人发送各类相关政策。
七、加强内部、外部业务培训辅导
市县两级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纳税人学堂的培训辅导主渠道作用,全市共组织扣缴义务人培训75次,培训扣缴义务人8184人次。纳税服务部门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协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对于重点纳税人进行一对一辅导,市县区局专家团队主动联系扣缴义务人,深入企业进行宣传辅导156户次,实现100%全覆盖。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提出的意见建议!衷心地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承办单位:抚顺市税务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