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音乐厅打造城市文化魅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及
对标新标准,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还不完善,需要不断改进提升,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现状
据统计,我市常住人口207.4万人,按照文化部《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5)要求,市级图书馆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独立馆舍,县区级图书馆建筑面积应在4500平方米以上。市级文化馆建筑面积应在6000平方米以上,县区级文化馆建筑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
我市有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9个,均达不到国家标准。其中:市级图书馆1个,即市图书馆,建筑面积1.1万平,没有独立馆舍;县区级图书馆6个,分别是望花区图书馆(建筑面积300平)、东洲区图书馆(有馆无舍)、顺城区图书馆(有馆无舍)、抚顺县图书馆(建筑面积360平)、清原县图书馆(建筑面积1800平)、新宾县图书馆(建筑面积1000平)。新抚区和沈抚新城没有设立图书馆。全市各级图书馆均不达标。
我市有市级文化馆2个,即:市群众艺术馆(有馆无舍)、市朝鲜族文化馆(有馆无舍)。县区级文化馆7个,分别为新抚区文化馆(建筑面积500平)、望花区文化馆(建筑面积1424平,含体育、少年宫)、东洲区文化馆(有馆无舍)、顺城区文化馆(有馆无舍)、抚顺县文化馆(建筑面积416平)、清原县文化馆(建筑面积2500平)、新宾县文化馆(建筑面积1000平)。沈抚新城没有文化馆。全市只有清原县文化馆达标,其他文化馆均不达标。
由此可见,我市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很不完善,设施陈旧落后、设备缺乏,软、硬件设施均与国家标准及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亟待解决。以上统计仅仅是市级层面,各县区乡街的情况也不尽人意。虽然我局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但限于财力达成目标尚有难度。
筹建音乐厅是一项提升市民文化素养的利民举措,也是城市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象征,我局将全力推动我市高雅艺术发展,满足市民多元化的文化需求。
承办单位:抚顺市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