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项目审批不出区的建议》收悉。此建议充分体现了您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对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建设法治政府的关心关注,我们对此深表敬佩。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7年1月,根据市主要领导意见,市委、市政府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开发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深入调研,与县区、市直主要经济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交流、征求意见,对全市开发区(高新区)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情况进行了系统了解,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根据前期调研情况,2018年2月,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会同市编委办等部门起草了《抚顺高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方案》,目前已经十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方案》要求,为赋予高新区更多市级管理权限,近期,市编委办已提出建议,对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做如下调整:将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部分高新区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职责划归东洲区政府承担。承担职责的区政府相关部门加挂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运行体制。除了2012年市编委批复的在东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外,拟在区城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部门分别加挂高新区相关对应机构的牌子。在市规划局东洲分局、市国土资源局东洲分局、市环保局东洲分局分别加挂高新区相关对应机构的牌子。上述建议经市编委会审议通过后,将有效解决项目审批不出区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单位:抚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