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芳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供水设施投入 确保我市供水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供水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与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认真研究,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问题。
针对城市供水设施老化等问题,我市通过逐年投入资金、分批次有计划的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从2008至今,已改造老旧供水设施12.54万户。近两年市政府在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累计投入2100万元用于老旧房屋室内供水设施、吃水难等改造工程。2018年,市政府又安排项目资金4300万元,重点解决自来水二次加压泵站、老旧房屋室内供水设施、市政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我们充分利用世行贷款、“三供一业”专项资金,积极探索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统筹实施项目。一是利用供水集团世行贷款改造二次加压泵站70座,市政府通过逐年安排、分步实施的方式计划改造158座,并在2018年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3800万元。二是统筹使用“三供一业”资金近6亿元,解决已分离移交企业的供水管网维修改造问题。三是参照供热高直连改造模式,与市住建委、各区政府研究,探讨形成市、区两级政府、企业、物业公司多方负担改造资金的机制。四是探索市供水集团与通讯运营企业合作模式,多方筹措改造资金。
二、关于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供水工程统建统管问题
我市于2015年启动了修订《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工作,在修订过程中根据国务院四部委于2015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的相关精神,新条例在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分别设定了“供水企业应当参与工程验收”和“鼓励二次供水实施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统一管理维护,保障城市正常供水、安全供水”等条款,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中不得使用强制用词,因此对于建设管理一体化方面只能按照国务院四部委文件中的“鼓励”一词进行设定。
三、关于统筹改造计划,逐步完成加压设备改造投入和加大老旧房屋供水设施改造力度问题
杨维市长在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彻底解决城市二次加压供水问题,市住建委按照报告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城市二次供水现状调查,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改造计划,市财政在2018年预算中安排3800万元用于二次加压泵站改造。近年来,我市一直持续推动老旧房屋改造工作,安排应急资金解决居民投诉较多的供水问题。市住建委每年编制老旧房屋供水改造计划,市财政局根据市住建委的计划和财力状况,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老旧房屋的供水设施改造。近三年来,市政府累计投入老旧房屋供水设施改造资金1200万元,企业投入300万元。安排居民投诉供水问题应急资金500万元。由于我市是老工业基地,基础设施陈旧,欠账较多。近年来我市养老保险支出压力已不堪重负,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尽管如此,我们仍会通过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资金来源持续支持供水事业发展,逐年化解供水基础设施长久以来存在的问题。
四、关于落实世行贷款,改善供水企业设备、设施老化现状问题。
对于供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的世行贷款项目,市财政部门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做好相关文件及政策的落实工作,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五、关于适度调整水费价格问题。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供水事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水价改革,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保障供水企业良性发展。我市现行水价市经依法开展成本监审、召开价格听证会,并经2016年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6年3月份调整的。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价格等有关情况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水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供水成本监审,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供求形势、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宝贵意见。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承办部门:抚顺市财政局
二O一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