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彦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辽东第一镇”清原县草市镇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清原县政府研究办理。按照您提出的三条建议,清原县财政局、交通局和城建局分别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积极筹措资金,加紧落实。
1.关于安装100盏路灯问题,目前安装所需30万元资金已筹集到位。
2.关于草市镇头人行道硬化问题,目前建设所需100万资金已筹集到位。
3.关于建设4公里涵管边沟问题,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正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力争尽快解决。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