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日前从该专项整治推进会议上了解到,截至目前,省公安厅交管局先后开展各类清查检查行动100余次,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开展联合打击统一行动47次,全力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据介绍,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省公安厅交管局成立交警执法监管中心,对七大类业务进行大数据监管预警,运用科技的力量监管队伍建设,目前已对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暂停采信检验报告,对1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28家车管业务查验网点进行通报整改,对2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暂停办理业务。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部门细化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推行柔性执法。交警部门制定修订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拘留裁量标准等4个工作规范;探索扩大首违警告和轻微免罚清单,实施现场查处货车轻微违法五不罚;解除了皮卡车、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的进城限制,允许上述车辆24小时通行。省交通运输厅多举措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围绕105项包容免罚事项,共实施包容免罚案件320件;对重点领域的投诉举报问题建立案件督办机制,处理回复率达100%;先后制定出台道路运输、地方水上安全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分别规范自由裁量权123项和80项,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执法不规范问题,会同省司法厅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