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全市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我市自今年6月开始,对全市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33个行业的排污企业及其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开展双项监督检查。
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作为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有力手段,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保障。我市开展排污许可证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双项执法检查,目的是通过检查自行监测执行情况检验排污单位按证排污情况,确保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此次检查由市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组织开展,制定检查事项清单,采取实地检查、重点核查、整改落实工作方式,有序推进。在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工作中,执法人员主要检查持证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企业承诺整改事项是否按期完成,执行报告是否规范并按要求上传,是否安装信息化标志牌等。在对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主要针对排污单位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情况,信息公开情况,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及采样分析方法,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等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