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3月7日—21日,市政府办公室采用技术手段与人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开展了2024年第3次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抽查总体情况:目前,全市共有运行政府网站33家,检查33家,未发现不合格网站,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累计检查全市各类政务新媒体69个,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10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各单位要进一步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及时整改,确保网站、新媒体长期达标。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政府网站发布、引导、互动和办事等功能,做精做细政策解读,为群众办好实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完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网站主办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
(三)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四)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对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管责任,重点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功能可用性等问题的日常巡检,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及注销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及时报备、信息准确,杜绝未批先开、开而不备等情况。同时,下功夫对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清理整合,对确属无力运维的要坚决关停。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