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6〕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
抚顺市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方案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为确保我市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促进抚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部署、做好预案。增强改革的前瞻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完善各项制度安排,实现各项工作措施的综合配套,做好营改增税收征管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二)规范运行、平稳过渡。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改革前后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及征管的衔接工作,做好各种可能发生问题的处理预案,及时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有序进行。
(三)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是货物、劳务税收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牵涉面广,影响深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试点改革稳步推进。
三、组织机构及成员分工
成立抚顺市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营改增改革工作,统筹把握改革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如下: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与推进改革工作;会同税务部门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的沟通联系,争取政策指导和帮助;测算分析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协调部署,掌握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汇报进展情况;会同税务部门做好媒体宣传工作等。
市国税局负责组织实施营改增改革的各项征管准备工作,会同市地税局研究交接手续和交接问题的处理办法,做好改革涉及的纳税人户籍接收、试点纳税人认定培训和相关征管系统软件硬件准备工作;组织纳税人申报、缴库,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改革运行质量追踪分析,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分析改革前后相关行业的税收政策和税负的变化以及监控分析税源变动情况。
市地税局负责认定改革行业纳税人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将相关纳税人户籍和征管资料传递给国税部门,会同市国税局研究交接手续和交接问题的处理办法;统计改革行业纳税人税收收入等征管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改革前后相关行业的税收政策、税负变化的比较分析。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监测分析改革对相关产业的影响,调整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调研工业企业(含中小企业)相关上下游产业在“营改增”改革前后的变化,研究改革对这些行业的影响,提出建议。
市服务业委负责调研生活服务业在改革前后的变化,研究改革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提出建议。
市工商局负责提供营改增改革后试点行业有关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变化情况。
市统计局负责调研并分析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后,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提出建议。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市国税局进驻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的配套保障工作,调研建筑业在改革前后的变化,提出建议。
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分局负责调研金融业在改革前后的变化,提出建议。
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营改增信访事项,提出建议。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按照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准备工作,各区、县可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营改增改革有关具体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营改增改革工作。
(二)征管信息移交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营改增改革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财税部门重点做好业务培训等征管准备工作;地税部门组织对营改增所涉及纳税人进行整理认定,与国税部门进行征管数据移交,共同完成纳税人确认工作;其他成员单位重点研究分析改革工作对本行业的影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模拟运行阶段。国税部门对改革范围内纳税人进行重新登记,组织发票发售、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等系统模拟运行,及时解决模拟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地税部门配合国税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密切跟踪改革行业纳税人的动态,及时反馈和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此项工作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实施阶段。5月1日起正式组织实施新旧税制转换。及时解决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改革效果统计,对有关行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密切跟踪分析改革的影响,及时总结改革的成效,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
附件:抚顺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抚顺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潜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魏青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景森 市财政局局长
高 斌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贾德辉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成 员: 顾建锋 市发展改革委实职副局级干部
赵晨阳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林忠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余晓师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肖庆平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姜 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孟庆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许尊善 市信访局副局长
刘克宫 人民银行抚顺中心支行行长
姜春峰 抚顺银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于景森(兼),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高贞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刘伟刚、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霍军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