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工作的意见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工作的意见
抚政发〔201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5〕6号)和《中共抚顺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意见》(抚委发〔2016〕3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工作通报制度。市政府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工作的重要情况。政府部门对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及时反馈采纳结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确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本部门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工作。
二、完善列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召开的全体会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讨论和处理全局性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
市政府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同市委统战部联系,由市委统战部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并转送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资料;市政府有关部门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会议的有关事宜,由各部门直接与相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
三、建立制订法规、规章咨询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在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过程中,应视需要征求有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意见。
四、建立支持考察调研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特别是对民主党派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的招商引资、考察调研等活动,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配合,主动介绍情况,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对于调研成果,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吸纳并反馈有关情况。
五、建立参加检查制度。市政府组织对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情况、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和行风评议等方面进行检查时,可根据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加,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政府工作。
六、完善对口联系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和民主党派界别特色,与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重点联系民革市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联系民盟市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重点联系民建市委;
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重点联系民进市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联系农工党市委;
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委重点联系致公党市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联系九三学社市委;
上述部门要及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通报工作计划和情况,主动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召开重要专业性会议和研究制定重要政策、规划时,可根据需要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
七、落实参加重要外事和内事活动制度。市政府重要外事活动,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出席重要纪念活动可视情邀请有关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外事活动由市外经贸局做出计划,内事活动由市有关部门提出邀请,由市委统战部协调落实参加人员。
八、完善特约人员工作制度。市政府监察、教育、国土资源、审计、税务、工商等涉及行政执法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市委统战部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并支持特约人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
九、落实文件和资料抄送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将不涉密的政策性文件、工作简报、内部刊物、资料等抄送或选送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以及特约人员,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创造参政议政的条件。
十、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以促进社会的团结和稳定。
政府部门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工作联系,支持和帮助其在政府工作中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工作联系的认识,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要不断建立健全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工作的各项制度,并注意抓好落实。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