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
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抚政发〔2016〕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辽政发〔2016〕48号),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102项。其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应承接行政职权事项56项,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职权事项24项,取消行政职权事项13项,向县区下放本级行政职权事项9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于取消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承接的行政审批等事项,要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和公开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确定下放事项的承接过渡期,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1. 抚顺市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2. 抚顺市调整管理方式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3. 抚顺市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1:
抚顺市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备 注 |
1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放射性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该项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核准”的部分内容 |
2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输油、输气管道局部安全改造项目的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该项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核准”的部分内容 |
3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及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核准 |
市发展改革委 |
该项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核准”的部分内容 |
4 |
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定价权 |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 |
该项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的部分内容 |
5 |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国家级及省属游览参观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定价权 |
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物价局) |
该项系“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的部分内容 |
6 |
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该项职权并入“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的许可”办理 |
7 |
渔业岸台执照审核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该项职权并入“设置使用无线电频率台(站)的许可”办理 |
8 |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市教育局 |
|
9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 |
市教育局 |
|
10 |
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 |
市教育局 |
|
11 |
公章刻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市公安局 |
|
12 |
特殊家庭困难赴香港1年多次探亲签注审批 |
市公安局 |
|
13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三级)资质审批 |
市消防局 |
|
14 |
涉外婚姻登记 |
市民政局 |
|
15 |
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
16 |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审查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
17 |
不动产登记 |
市、县国土资源局 |
|
18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核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该项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的部分内容 |
19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
20 |
招标控制价备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
21 |
全省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
22 |
道路客运企业设立省际、市际分公司备案 |
市交通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
|
23 |
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
市农委 县农发局 |
|
24 |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
市农委 |
|
25 |
临时占用草原(35公顷以上,含本数)的审批 |
市农委 |
|
26 |
省畜牧局直属动物饲养场、跨省调运动物隔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核发 |
市农委 |
|
27 |
省级立项、征占地面积10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10万立方米以下的非跨市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市水务局 |
该项系“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部分内容 |
28 |
护堤护岸林砍伐的审核 |
市水务局 |
该项系“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有关活动审批”的子项 |
29 |
省属水库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审核 |
市水务局 |
该项系“水产养殖使用证许可”的部分内容 |
30 |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
市服务业委 |
|
3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备案 |
市服务业委 |
|
32 |
技术进出口自由类合同登记 |
市外经贸局 |
|
33 |
加工贸易业务(合同)审核 |
市外经贸局 |
|
34 |
床位在300张(中医2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置 |
市卫生计生委 |
该项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部分内容 |
35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除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该项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部分内容 |
36 |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的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和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移送 |
市环保局 |
|
37 |
对相关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
市环保局 |
|
38 |
省管以上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排污费征收 |
市环保局 |
该项职权并入“排污费征收”办理 |
39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省级保留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生产剧毒化学品以及跨设区的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40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省级保留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政府及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以及跨设区的市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41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
市质监局 |
|
42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许可(管子、管件B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3 |
压力容器改造单位许可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4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许可(组合装置B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5 |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许可(GC2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6 |
电梯安装单位许可(A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7 |
电梯改造单位许可(A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8 |
电梯修理单位许可(A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49 |
起重机械改造单位许可(A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50 |
大型游乐设施安装单位许可(A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51 |
大型游乐设施改造单位许可(A级)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52 |
客运索道改造单位许可 |
市质监局 |
该项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子项 |
53 |
改造、拆除300平方米(含)以上5级工程、4级(含)以上工程、指挥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审批 |
市人防办 |
该项职权并入“人防工程拆除审批(拆除5级以下工程、300平方米以下5级工程和疏散支干道工程以及改造人防工程的许可)”办理 |
54 |
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市人防办 |
该项系“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手续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子项 |
55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许可 |
市人防办 |
|
56 |
人民防空资产处置 |
市人防办 |
|
附件2:
抚顺市调整管理方式行政职权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处理决定 |
1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调解 |
市、县公安局 |
属地化管理,明确由市、县公安机关行使 |
2 |
扣押财物处理 |
市、县公安局 |
属地化管理,明确由市、县公安机关行使 |
3 |
没收保证金事项决定 |
市、县公安局 |
属地化管理,明确由市、县公安机关行使 |
4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由事业单位自主管理,合同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5 |
事业单位人员处分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由事业单位自主管理,开除人员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6 |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由事业单位自主管理,年度考核结果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7 |
事业单位人员培训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由事业单位自主管理 |
8 |
事业单位人员奖励 |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由事业单位自主管理,年度奖励人员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9 |
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转为服务事项 |
10 |
选拔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转为服务事项 |
11 |
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审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转为服务事项 |
12 |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 |
市、县国土资源局 |
暂停征收 |
13 |
矿产资源补偿费减缴或免缴审批 |
市国土资源局 |
暂停实施 |
14 |
公路工程交(竣)工质量检测和鉴定 |
市交通局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
转为内部事项 |
15 |
育林费的征收 |
市、县区林业局 |
暂停征收 |
16 |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17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乙类)审批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18 |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19 |
乡镇及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20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核发、变更审核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21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审核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22 |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审核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23 |
辖区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及相关事项变更审核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24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核 |
市文化广电局 |
转为内部事项 |
附件3:
抚顺市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处理决定 |
备注 |
1 |
对聘请外国经济技术专家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取消 |
|
2 |
国家东欧和独联体引智专项项目审核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取消 |
|
3 |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管理 |
市城市管理局 |
取消 |
|
4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
市文化广电局 |
取消 |
|
5 |
出版、发行协会主办地方性出版物展销活动的备案 |
市文化广电局 |
取消 |
|
6 |
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除煤矿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取消 |
|
7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煤矿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取消 |
|
8 |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取消 |
|
9 |
对煤矿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的奖励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取消 |
|
10 |
煤矿放顶煤开采审批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取消 |
|
11 |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检查 |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
取消 |
|
12 |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查 |
市人防办 |
取消 |
|
13 |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 |
市质监局 |
取消 |
|
14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活动、距电力设施500米内爆破作业的许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下放至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
|
15 |
电工进网作业承装修电力设施的许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
下放至县级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
|
16 |
门牌制作管理 |
市民政局 |
下放至县、区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
|
17 |
临街(路)建筑物立面变更、修饰审批 |
市城市管理局 |
下放至县、区级城乡建设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
|
18 |
公共场所以及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下放至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下放权限:1.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下的宾馆、旅店、商场、书店、候车室;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舞厅、音乐厅、体育场、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及监督管理 |
19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下放至东洲区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下放权限:二次供水单位和中石油抚顺石化公司腈纶化工厂净水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净水厂两家自建水厂的卫生许可发放与监督管理及涉水产品经营单位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
20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市卫生计生委 |
下放至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下放权限:将门诊部、卫生所、诊所、医务室、中医坐堂等审批权限下放给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100张床位以下(不含100张)医疗机构审批权限(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监督管理权限同时下放到各县区) |
21 |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 |
市卫生计生委 |
下放至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下放权限:将县区属医疗机构及县区属审批的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监督管理权限同时下放各县区) |
22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市卫生计生委 |
下放至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下放权限:《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证许可》中的助产技术、结扎和终止妊娠手术、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期保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