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7〕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8日
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18号),设立抚顺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旅游委),局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国务院、省政府下放的相关职责。
(二)加强组织拟订并实施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职责,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旅游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扶持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
(五)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引导、扶持新型旅游业发展,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
(六)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对境外旅游市场的推广工作,管理全市居民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及相关事务。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培训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委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信访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协调处。
负责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拟订产业发展政策,负责旅游体制改革、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旅游业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和协调解决涉及旅游业发展的跨部门综合性问题,承担市旅游名城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产业发展处。
组织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县级及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工作,组织拟订旅游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旅游与相关产业整合发展,统筹协调旅游各要素和涉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旅游项目建设,协调推进项目落实,建立旅游建设项目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融资,指导全域旅游试验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创建及监管工作,引导休闲度假旅游、文化旅游,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协调红色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引导、扶持新型旅游业态发展。
(四)行业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旅行社管理和星级饭店落实旅游行业标准的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及全市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和保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诚信旅游体系建设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全市居民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及相关事务,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技术审查工作,指导组织旅游培训,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资格和等级标准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全市旅游经济形势运行分析工作,指导和协调假日旅游的相关工作。
(五)市场开发处。
负责境内外旅游市场开发和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工作,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重点旅游资源产品推广营销,组织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和重要旅游节会活动,负责境内外旅游区域合作,组织本市会展旅游、商务旅游等旅游市场开发工作。
(六)新闻网络信息处。
负责全市旅游新闻宣传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旅游业内媒体沟通、舆情应对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及推广应用,指导全市旅游宣传品策划编制工作,指导全市旅游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推动智慧旅游发展。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