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抚顺市商务局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
抚顺市商务局的通知
抚政发〔2017〕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央“大部门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构设置,使职能配置更加协调顺畅,经省编委批准,市政府决定对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与抚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机构和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抚顺市商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和抚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抚顺市商务局,挂抚顺市外事办公室和抚顺市侨务办公室牌子,局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和原抚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划入抚顺市商务局。
抚顺市商务局主要职责: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承担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拟订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承担全市外事和侨务工作等相关工作。
二、将原隶属于抚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中国国际贸促会抚顺市支会机关划归抚顺市商务局管理;将原抚顺市服务业委员会与原抚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所属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为抚顺市商务局;将抚顺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改设在抚顺市商务局。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