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3450”改革的意见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行“3450”改革的意见
抚政办发〔2017〕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抚顺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抚委发〔2017〕46号)精神,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简称“3450”)的工作目标,现就全面推行“3450”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行开办企业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制度改革
(一)工作目标
在2018年3月底前,实现全市范围内冠抚顺市行政区划名称的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
(二)优化流程
1.探索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将企业名称预核与企业的设立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查询、选择和申报名称,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推动企业登记电子化服务。工商部门要在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业务窗口设置的同时,积极推进辽宁省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实现涵盖工商登记全业务、覆盖市场主体全类型的网上登记注册,形成实体窗口登记与网络在线注册并行、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与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登记服务新模式。同时,以省级系统平台为基础,大力推进抚顺市辖范围内“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的工商注册便利化措施,努力实现“全程网上办、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三日内办结”的目标。
3.激发公章刻制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公章刻制市场活力,在符合省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新引入2—3家公章刻制机构,形成公章刻制机构良性竞争的市场氛围,推动公章刻制机构实现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并向企业发放的工作目标。同时,公安部门要创新公章刻制备案新模式,加快推进在线刻制公章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做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下载印模并现场完成公章刻制。
4.推广在线申领发票业务。税务部门在指导企业通过注册登陆辽宁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和辽宁省地税电子税务局服务平台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在线申领发票业务,指导帮助企业利用“票e送”等税务便民服务,实现发票申领的网上办理和快递送达。
5.实行银行电子开户。人民银行要逐步实现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所需材料的网上审核,对需要留存的企业公章印模等资料通过在线调取方式获取。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探索推行“政银合作”银行免费代办新模式。
(三)信息共享
1.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进一步推广辽宁省政务服务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和强化抚顺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涉企服务部门接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涉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将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链条延伸到开办企业的整个过程,有效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切实简化工商登记后各类涉企事务办理的流程和环节,实现“网上办理、应上尽上”,真正做到用数据推送取代企业跑腿。
2.实现远程事项就近办。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需由县(区)级工商局办理的登记业务,由当地登记机关就近受理,核准机关通过工商内网远程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县(区)登记机关委托工商(市场监管)所办理,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
3.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以加强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逐步完善企业开办类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按照政务部门共享、企业开办服务和后续监管服务三个层次,梳理企业开办服务信息共享公用资源,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根据不同授权,可以通过采用每日推送(实时推送)、在线调用(在线核查、授权调用)等不同方式共享涉企信息资源。
二、加快推行不动产登记4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制度改革
(一)工作目标
推行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及税收等相关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积极压缩业务办理时限,在2018年3月底前实现全部业务4个工作日内办结的目标。
(二)优化流程
涉及不动产登记的重点工程和项目,相关部门要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请登记材料准备工作。办公场所要张贴醒目标识,确保办事人员清楚知晓办事流程。对于实体经济企业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可实施容缺受理机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要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由政务服务办牵头,会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相关部门,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窗口设置,将原来的多部门、多窗口工作环节优化为同一个窗口内的内部协同流程。要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等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及税收“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实施。
(三)信息共享
在实施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及税收中要加快数据整合,整合各类相关存量数据,为信息共享、社会查询创造条件,并做好数据整合与日常登记业务的有效衔接,及时将整合成果应用到登记中。按照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内容,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迅速开展信息共享工作。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在信息共享、社会查询中要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权利人的财产隐私。
三、加快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制度改革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投资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在2018年9月底前实现市级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5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的目标。其他建设项目也要在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二)优化流程
1.上下联动,落实重点改革措施。市直相关部门通过对办理流程进行分析总结,完善简化链条,清理材料目录,形成指导性流程图、相关申请材料目录和信息共享目录。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要以此作为基础,相互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有效地将集中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预审代办等多项改革措施逐步整合到流程中,不断优化、提升施工许可流程的办理效率。
2.提前介入,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要以企业投资项目为对象,学习推广“预审代办制”经验,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实现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的同步准备。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之前,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准备指导,对相关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在各项条件具备后一次性换发正式批准文件或者证件。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还应当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施项目代办制度,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多评合一,优化各类评估流程。整合项目前期所涉及的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价等事项的评估办理流程,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控制周期。同时,要积极探索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估事项的办理效率。
4.多图联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行设计文件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统一反馈,实现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审查。在推行和实施多图联审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无纸化审图、网上审图,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5.并联审批,整合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对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等环节积极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建立施工许可电子化申报系统,实行“一站式申报、业务系统审批、结果信息共享”的并联工作机制,实现施工许可证颁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信息共享
以优化再造后的流程图和各环节申请材料目录为基础,提炼涵盖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共享目录。开发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以及“多规合一”项目生成平台、业务协同平台。积极推进各类审批系统向联合审批系统整合,努力实现办理流程相关环节之间的数据和信息共享。
本意见适用于办理事项的通常状态,情况特别复杂的除外。
附件:1.“开办企业”服务流程图
2.“不动产登记”服务流程图
3.备案类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图
4.核准类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图
5.房地产开发类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流程图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