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县域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抚顺市县域工业发展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抚政办发〔2018〕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抚顺市县域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推进县域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省县域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县域工业发展三年配套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发展实体经济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改革创新为统领,统筹推进县域工业加快发展。结合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全市现有产业及各类要素资源,以“三化”(指区域化、全国化、全球化)站位、多规合一、阶段推进、开放嵌入式及县区主体推进的原则,整合具有基础优势的产业园区,集全市人力、物力、财力,一个县区发展一个重点工业产业园区,全面推进县域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落实“两个高于、两个确保、三个力争”目标任务。即县域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于全省县域平均水平,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确保政府债务按市下达的计划递减,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2020年,力争全市三县主要经济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前30位,力争有1个县主要指标排名进入全省中游,力争我市县域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2016年的15%提高到17%,城区经济总量占全市经济总量的比重由2016年的72%提高到76%,现有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全市同步实现小康。
——落实“3211”平台建设任务。“3211”指“三区两镇一景一牌”即工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特色小城镇,重点景区和特色名优品牌。
(一)工业园区。
重点建设工业产业园区8个,包括抚顺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南环产业带中部核心区、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花大材料产业核心区、顺城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抚顺县救兵木业集聚区、新宾镇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园区、清原县综合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28平方公里,2018年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及功能不断完善,力争实现产值900亿元;2019年园区基本设施进一步完善,工业产值较大幅度增长,产值突破1100亿元;2020年园区配套体系基本形成,工业产业快速发展,力争实现产值1300亿元。其中县域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2018年实现产值16.5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27.2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42亿元。
1. 抚顺县救兵木业集聚区。
集聚区总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依托救兵木业产业基础,在规范提升现有木业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培育上下游产业项目,形成从原料供应、成品半成品加工到终端产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条,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放大。依托天和环保生物能源科技项目,着力引导地区木材集中干燥;依托东北亚木业交易中心和辽中环高速等发达的交通网络,大力发展仓储、物流、商贸、金融等服务配套产业,全力助推产业集聚发展。
发展目标。2018年年产木制品达到600万平米,实现产值9亿元;2019年木制品年产量达到750万平米,实现产值11亿元;2020年木制品年产量达到900万平米,成品率40%以上,实现产值12亿元。
2. 新宾镇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园区。
园区由两部分组成,其中新宾镇焊丝产业园以焊接和增材制造产业为主,南杂木园区以石墨等新材料为主。核心区位于新宾镇内,东起茶棚村,北到刘汉村及东南公路,南至苏子河北岸,西至兰旗村大桥。规划面积达到6.77平方公里,以新宾镇辽宁(新宾)焊接产业园的焊接材料、焊接装备等项目全面投建投产为契机,大力发展以3D打印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以新型工业为重点,以新材料产业为支撑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发展目标。2018年实现高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产值6亿元。2019年,实现产值10亿元。2020年实现产值15亿元。
3. 清原县综合工业园区。
园区位于清原县清原镇英额河南岸,整合县城东部健康食品园区、县城西部机械加工园区,总规划面积2.92平方公里,确定健康产业、机械加工和储能电站配套的产业方向,发展农林产品深加工和健康食品、保健品、药品生产,推动园区向高科技、高附加值和资源深加工的新型园区发展。
发展目标。2018年,园区企业计划实现产值1.5亿元。2019年,继续提升园区特色企业,计划实现产值6亿元。2020年,计划实现产值15亿元。
(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到2018年,全市新增市级龙头企业4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6亿元、力争达到14.3亿元;到2019年,全市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98亿元、力争达到21.5亿元;到2020年,全市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24亿元、力争达到31亿元。其中:
1. 抚顺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2018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亿元;2019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亿元、力争达到5亿元;2020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亿元、力争达到7亿元。
2. 清原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2018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1亿元、力争达到4亿元;2019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亿元、力争达到6亿元;2020年,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亿元、力争达到8.5亿元。
3. 新宾县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2018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3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5亿元、力争达到5亿元;2019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2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3亿元、力争达到6.5亿元;2020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3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4亿元、力争达到8.5亿元。
4. 东洲区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2018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2019年,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5亿元、力争达到4亿元;2020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1家,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亿元。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推进园区规范建设,夯实县域经济载体。
1. 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补齐园区建设短板。推进已成型园区、规划在建产业聚集区抓紧完善园区规划,做到边界清晰,产业布局合理,核查闲置土地、厂房情况,登记造册。在规划的引领下,补齐园区基础设施、体制机制建设短板。借鉴发达地区园区建设和管理的经验,在有条件的园区推行“管委会+平台公司”的管理模式。市、县(区)两级政府最大限度下放权力,促进园区独立运行,使产业园区管理方式逐步实现由政府主导向企业化管理模式转化。(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发展改革委、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2. 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园区培育计划。加大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包括公共行政服务平台、公共检测及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发挥平台辐射作用,服务周边企业。制定园区培育计划,一是开展人才培育,充分利用地方教育资源,从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三个层面开展人才培育;二是企业培育,结合地域特点,确立园区主导产业,扶持1-2户龙头企业。(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
3. 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做好园区保障服务。发展以大数据为综合平台,整合建立科技、物流、协作和联盟的综合现代服务体系。通过“大数据”搭建工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工业数据监测、共性研发、检测检验、银企对接及金融产品信息、现代物流、协作配套、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诉求服务等一体化平台功能。政府引导整合社会资源,针对产业特点建立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形成园区内、行业内或上下游产业链资金池,设计符合本地特点的资金管理体系。积极向外引入资金,建立融资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提高物流运行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物流业与工业联动发展,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依托重点产业聚集区,建立园区物流中心。(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交通局、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商务局)
4. 强化园区招商引资,促进央地军民融合发展。鼓励出台切实可行的园区招商新政策,根据投资到位达产实际效果予以适当奖励。鼓励园区主动承接产业转移项目,以优势存量吸引新兴增量,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一是进一步梳理产业链特点,积极包装策划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大项目、好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对接招商与盘活闲置厂房工作,以新项目完善土地集约化利用。三是围绕国企改革,推进央地共建,扩大我市与央企的合作范围。四是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围绕军民融合产业,建立军民融合重点项目库。支持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建立军民融合产业和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军地双向科技成果转化。(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指导部门: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产业集聚效应。
1. 科学编制集聚区发展规划。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布局合理、适度超前”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园区,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对产业集群发展进行科学规划,编制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2. 加快集聚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原料示范基地、标准园、示范场等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大力推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加强农田水利、道路等生产性配套设施建设,为农产品加工业专用原料生产夯实基础。
3. 加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整合集聚区要素资源,科学确定主导产业,进行整合、优化、提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不断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集约化程度,促进产业集聚升级,引导龙头企业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实现聚集。
4. 加快集聚区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科技含量足、品牌竞争力强、节能环保的优势产业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集聚区集中。
5.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培育经营主体,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产业链延伸、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整合,发展壮大一批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
6. 推进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建设。引导和支持产业集群内企业创立品牌,逐步实现从无牌、贴牌到有牌、名牌的转变,支持企业积极争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推动生产要素向品牌企业和优势企业活动,转成集聚效应,培育区域产业文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按照省级抓总、市级领导、县级负主体责任的工作责任体系,定点联系县级政府,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工作。组建“抚顺市推进工业产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工信委等多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
(二)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打造便商利商的政务环境,聚商活商的市场环境,护商安商的法制环境和亲商爱商的人文环境,切实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顶层设计,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各县区、开发区按照本方案总体思路、发展方向,结合本地区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明确本地区优势和特色产业,有效对接全市布局,引导传统优势企业集聚升级、发展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协作配套,建立特色研发平台或对接全市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产业协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园区发展模式。
(四)实施评价考核,全面落实规划。建立完善工业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和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对工业产业园区工作指标的考评力度。市政府将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指标纳入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业产业园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实行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