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抚政发〔20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辽政发〔2017〕61号)要求,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见附件)。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抓紧研究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细则,并做好组织实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要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要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根据上述调整,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及时对外公布。
附件:抚顺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抚顺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抚顺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1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有关技术要求纳入“取水许可”。2.在取水许可环节,对水资源论证进行把关,强化取水许可管理。3.加强对建设项目用水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规定利用水资源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对应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
取消审批后,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完善水土保持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生产建设单位按标准执行。2.明确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3.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结果纳入相应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
3 |
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
市、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无管〔1996〕13号) |
取消审批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在渔业船舶运营环节,要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无线电台环境、条件)的检查,同时加强对渔业船板检验证书中注明电台使用的频段、呼号等信息进行检查。2.在渔业船舶运营环节,加强对渔业无线电台使用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4 |
海洋工程拆除或改作他用的审批 |
市、县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取消审批后,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对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强化“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严格把关。2.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核准要求执行。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5 |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
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取消审批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从源头上对乱砍滥伐行为强化管理。2.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沟通交流,掌握了解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并相应加强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本地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的20%。重点核查经营(加工)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企业原料和产品入库出库台账、审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3.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时通报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6 |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取消审批后,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有线电视系统工程的新建、改造等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城市各个社区.2.规范有线电视运营企业运营服务和安全.强化内容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安全、检修、维护和应急处置等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