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案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抚顺市促进商贸流通
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关于促进商贸流通
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升级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升级的意见》(辽政办〔2019〕13号),进一步统筹内外贸工作,促进我市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推动消费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商贸流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商贸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消费环境持续改善,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4%。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现代流通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1.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按照国务院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方案,做好外汇政策支持。以重点区域、行业等为突破口,带动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面向相关企业和银行,召开政策培训会议,针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涉外收支申报等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金融发展局、市税务局、抚顺海关、市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等)
2.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充分发挥县供销社点多面广、与农民密切联系的特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以新宾县兴京惠农商城、抚顺县创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依托,整合县域农产品,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二)构建现代市场体系
1.推动实体零售创新发展。以实体零售龙头企业引领创新发展,发挥大商集团和万达广场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我市大型商超、购物中心引进艺术展馆、VR体验、主题娱乐等业态,将购物与艺术、体验、娱乐融为一体,满足个性化、品质化、体验式消费,促进商贸与文化的跨界融合发展。到2022年,全市培育业态升级示范企业2家以上。(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等)
2.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商务厅推动农商互联的有利契机,引导我市农业经营主体与省内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农民增产增收,市民购物无忧。推动我市老旧社区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改善经营环境,完善冷链配送、电子商务、检验检测等现代功能。积极推动农产品的产销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销售网点建设、农产品集配企业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等,积极推进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进团体、进社区的“四进”工程建设,到2022年,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2个,建立连锁零售网点20个。(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
3.推进社区便利店标准化建设。发展“互联网+便利店”经营模式,通过老旧便利店改造升级、发展品牌连锁、加强集中配送和供应链体系建设、业态创新、标准引领等举措,提升社区便利店标准化水平。到2022年,新增社区连锁便利店20家以上,培育省级社区示范连锁便利店2-3家。(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三)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
1.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建设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工程,重点是连锁企业跨区域配送中心、城乡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供销、邮政及快递系统资源优势,建立混合型配送主体。培育农村第三方商贸物流企业,鼓励城市第三方商务物流企业下乡发展配送系统。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为多个商贸企业、社区门店、市场入驻商户等进行共同配送,加强城乡末端配送网点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城市共同配送率和网点覆盖率。(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
2.推动仓储和商贸物流园区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发展自动化物流仓储中心,围绕工业产业集群、商贸集聚区、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商贸物流园区,集聚类型互补的物流企业,为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商品集散、物流配送、流通加工、批发交易、电子商务、商品展示、信息等综合服务,重点推进抚顺裕民物流中心商贸物流园区的标准化。(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四)构筑消费新体系
1.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支持个性化定制、本土原创品牌发展,满足品质消费、智能消费、绿色消费需求。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发展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智能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
2.开展生活服务业提质工程。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制定家政服务相关标准,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有序经营。进一步完善家政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对从事家政培训、制定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和建设家政服务信息网络等给予支持。实施放心餐饮配送工程。进一步支持龙头餐饮企业发展集原材料、采购、生鲜食品冷链加工、菜肴半成品加工、专业物流配送、产品销售为一体的放心餐饮配送中心,不断满足市场需求,让消费者吃的方便、放心、营养、卫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我市旅游住宿业提质工程,引进国内外知名住宿服务品牌,发展经济型、连锁型酒店,引导开发民宿酒店、家庭旅馆等大众化产品,支持住宿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鼓励以友谊宾馆为代表的星级旅游酒店连锁经营,将韩帝园等特色连锁品牌打造成知名旅游品牌。到2022年,培育五星级家政企业2家,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000名。(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等)
(五)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1.支持有实力内贸企业和产品“走出去”。鼓励我市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与国内外渠道商开展合作,构建多层次的出口销售体系,建设国际营销网络。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升级行动,加强企业品牌设计、研发、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国际认证等工作,提升品牌创建的整体水平。深耕日本、韩国和俄罗斯市场,巩固美国、东盟和欧盟等市场,大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东欧国家和美洲、非洲等新兴市场。加强重点行业出口分类指导,巩固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等支柱商品出口规模,推动农产品及石蜡深加工等特色产品出口。(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2.积极扩大消费品进口。组织我市企业参加重点境内外展会。为企业搭建优质平台,组织市内有需求的商贸流通企业赴境外釆购,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在国内举办的进出口博览会,釆购国际各类消费品,加强会展业国内外合作。(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六)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
1.建设国内知名的购物旅游目的地。支持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丰富旅游特色主题,挖掘地方文化内涵,讲好抚顺故事。鼓励抚顺特色商品进驻大型商场超市,鼓励特色中药材等专业市场发展旅游经济。发展城市旅游休闲产业,加强宣传,打造以丰远热高为代表的旅游休闲娱乐综合体,鼓励以地下水城为代表的城市购物广场融入旅游休闲元素,形成自主品牌购物旅游休闲综合体。(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等)
2.大力培育特色旅游商品。鼓励优化传统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创意,提升各类旅游商品知名度。指导景区开发地方特色旅游商品,提升包装水平,促进质量升级,打造自主品牌。配合相关部门鼓励大型企业或产业联盟通过连锁加盟等方式,统筹整合景区、度假区、集散中心等各类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渠道资源,带动各类旅游商品设计、生产与销售无缝衔接,形成线上线下同步销售。(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市商务局等)
3.推动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利用省商务厅认定省级高品位步行街的契机,指导新抚区东西四路步行街创建省级商业步行街,充分挖掘东西四路步行街的品牌形象和文化传承,重塑老商业街的核心地位,引领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城市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4.发展乡村特色商贸旅游。鼓励发展野外露营、拓展训练、森林养生和户外运动等项目,鼓励开发民族特色、农家乐餐饮,促进传统乡村旅游向多业态民宿经济转型升级。以新宾大房子、赫城新村、清源沙河子等村寨为重点,完善包装,促进民宿品质升级,农家餐饮提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游客乡村旅游消费体验。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知识培训,组织乡村旅游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和旅游服务技能,塑造良好的乡村特色旅游环境,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责任部门:市文化旅游与广电局、市商务局等)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商贸流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着力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抓出成效。(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 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国家和省相关扶持资金,支持商贸流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免征小微企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责任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
3. 强化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在国家统计制度框架内,推动进驻我市新兴业态的商贸流通企业纳入我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体系。做好全市商贸流通统计工作,运用好统计成果开展消费品市场形势分析,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提供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