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应急管理领导机构
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市应急委主任(由市长兼任)的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全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审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挥、调动、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等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县区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分析总结全市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