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应急管理工作机构
专项应急指挥部是市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和预警级别及时向市应急委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建议;实施相关类别等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专业应急演练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贯彻落实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专项应急指挥部包括: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城建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处置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重特大火灾应急指挥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道路交通事故抢险应急指挥部、工程建设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重特大农业灾害应急指挥部、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应急指挥部、重特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等。
突发公共事件未有专项应急机构管理的,由分管副市长牵头,事件主管单位为具体指挥机构;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由市应急委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