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八、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一部分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做好本级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等服务性工作。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與情的收集、引导等保障性工作
(三)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入、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六)指导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
(七)承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没有纳入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96.3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60.5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11%。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0.53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5.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9%。主要是新组建单位的开办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920.1万元,增长9696%,主要原因:新组建单位。
(二) 支出总计3987.19万元,包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8.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02%;卫生健康支出15.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39%,;住房保障支出23.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5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982.56万元,增长86016.41%,主要原因:新组建单位。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14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9.14万元,减少74.47%,主要原因:新组建单位的开办费,用于购置安可替代工程电脑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9万元;项目支出35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82.56万元,增长86016.41%,主要原因:新组建单位。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7.1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8.1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9.02%;卫生健康支出15.5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39%,;住房保障支出23.5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5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33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合计6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63.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3.7万元,自评平均分88.9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相关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首先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其次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后要加强督促问效。单位领导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抚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八、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