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及大数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及大数据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及大数据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和大数据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查处营商环境违法违纪行为。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五)负责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县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市直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培训。
(七)负责全市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审批工作。
(八)负责政府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民心网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市数据资源,负责数据资源的挖掘、归集、管理、共享、开放,统筹数字政府建设。
(十一)负责政务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标准规范、安全保障、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二)负责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工作。
(十三)负责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抚顺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抚顺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数字抚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抚顺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抚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是本级决算,没有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358.8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358.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8.8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93.06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度支付了2021年度“12345热线管理平台”运维费。
(二)支出总计1358.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02.8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3.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17万元。
2.项目支出455.9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就餐经费、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平台、行政审批大厅200M光纤及民心网网络通信费、行政审批大厅弱电维护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经费、8890政府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经费。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93.06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度支付了2021年度“12345热线管理平台”运维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 零 万元。
2022年我局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89万元,项目支出455.9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3.06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度支付了2021年度“12345热线管理平台”运维费。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8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67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2.0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37.37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1.75万元,占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7.67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1.7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年初我局调出存在人员调出情况,故此项资金未完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5.94万元。主要是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就餐经费、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平台、行政审批大厅200M光纤及民心网网络通信费、行政审批大厅弱电维护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经费、8890政府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经费。均为商品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我局2022年度支付了2021年度“12345热线管理平台”运维费,此项资金来源不是年初预算,而是追加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3万,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电话费、退休人员书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7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上涨。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无此预算,此项支出为我局退休同志的补缴费用,根据社保局提供数据向财政局申领资金,不列入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39.5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39.58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基数上涨。
4.住房保障支出58.96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58.9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有人员调出情况,我局公积金未完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局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局无此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所有支出数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均为1辆车的油款、保险费、维修费、过道费等车辆费用,无其他支出。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51万元,比上年减少4.96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实际支出与上一年度略有偏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455.9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1.77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我局仔细核对12345等项目所产生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将未发生费用予以退还。下一步我局仔细测算,认真对比各市先进经验,做到财政资金合理利用、合理测算、合理分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