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拟订全市青少年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法规制度的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全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引导和舆论斗争工作。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大、中、小学生和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为全市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加强对全市共青团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的统筹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辽宁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本级)。
团市委内设机构变更为7个: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和社会联络部(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青年发展部、学校少年部(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市学生联合会秘书处、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77.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7.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9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晋级工资;二是调整社会保险。
(二)支出总计477.6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73.6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74万元。
2.项目支出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8%。主要包括团市委青年服务区域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2.9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晋级工资;二是调整社会保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61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91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晋级工资;二是调整社会保险。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7.6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13万元,占7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48万元,占1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9万元,占4.2%;住房保障支出43.91万元,占9.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1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34.1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及社会保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主要是团市委青年服务区域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26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8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调整基数。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4万元,主要是离职调出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内有调出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20.0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0.0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43.91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32.29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公积金。
(2)购房补贴11.6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有职工购房,享受购房补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相同。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4万元,比上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77.61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预算编制具体项目不够精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做到预算编制精确。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专项活动”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万元。
通过部门绩效评价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预算编制具体项目不够精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做到预算编制精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