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工作,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年社团组织。
(二)拟订全市青少年工作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促进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法规制度的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与全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
(四)调查全市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加强全市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引导和舆论斗争工作。
(五)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大、中、小学生和职业青年的教育、引导工作,为全市各类青少年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加强对全市共青团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的统筹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青年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承担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加强对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辽宁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本级)。
团市委内设机构变更为7个: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和社会联络部(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青年发展部、学校少年部(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市学生联合会秘书处、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64.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48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晋级工资;二是调整社会保险。
(二)支出总计464.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5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8.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6万元。
2.项目支出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主要包括团市委青年服务区域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48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晋级工资;二是调整社会保险。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7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8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晋升晋级工资;二是调整社会保险。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4.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4万元,占7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6万元,占1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23万元,占4.8%;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占4.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4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32.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调整工资及社会保险。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主要是团市委青年服务区域发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压减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25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83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调整基数。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18万元,主要是离职调出人员职业年金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内有调出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22.23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2.23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内调整医疗保险基数。
4.住房保障支出22.81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2.81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内有调入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9.5%,主要是压减支出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护和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6万元,比上年减少2.28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缓慢;二是预算编制具体项目不够精确。。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做到预算编制精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共青团抚顺市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