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抚顺市青少年宫决算公开表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抚顺市青少年宫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寓教于乐,在培养
青少年兴趣爱好的同时陶冶情操,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为适应社会发展和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大力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的普及工作,努力把青少年宫建成培养人才的摇篮。
(三)、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普及文艺、体育、科技知识,通过组织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大型文体科技活动,引导青少年文化的健康发展。
(四)、积极帮助青年学习掌握必要的生活知识,进行劳动就业指导。
(五)、加强宫际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按照有关规定,努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各国和地区间青少年的了解与友谊。
二、抚顺市青少年宫机构设置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抚顺市青少年宫。单位领导职数:4人,内部机构领导职数:7人,编制数44人(行政管理人员16人、专业技术人员24人、工勤人员4人)下设部门5个(综合行政部、教育教学部、活动联络部、阵地拓展部、志工服务部)。
第二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青少年宫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816.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6.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7.52万元。
2.上年结转1.98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1.98万元。
(二)支出总计817.2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5.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97万元。
2.项目支出401.63万元,主要包括教育培训业务支出193.06万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8.58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93万元。
主要是购置设备的质保金形成的结转0.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57万元,项目支出401.6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7.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467.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9.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其他支出208.58万元。
1. 教育支出467.76万元,包括:
事业运行467.76万元,主要是保障职能工作正常运行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5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92.1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9.50万元,包括:
事业单位医疗19.50万元,主要是事业医疗费17.65万元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9.22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9.2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其他支出208.58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208.58万元,主要是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1.08万元,下降37%,主要是2017年9月份车辆停用。
1.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青少年宫到访和交流等,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4批次,58人,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