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抚顺市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交通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交通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交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规划协调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的布局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道路运输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长途客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运营管理。
(六)承担全市水路运输监管责任;拟订全市水路运输、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船舶运输、水运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九)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研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交通局(汇总)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交通局
2.抚顺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3.抚顺市交通培训管理处
4.抚顺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
5.抚顺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6.抚顺市公路管理局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交通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交通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42323.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44.6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8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88万元。
2.经营收入129.87万元,是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经营收入。
3.其他收入30349.11万元,主要是省公路局下拨工程款。
(二)支出总计37361.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10.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32156.47万元。
3.经营支出94.64万元,是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经营支出。
(三)收入支出与上年数据对比:
2016年收入总计比2015年减少6537.87万元,减少了13.38%。支出总计比2015年减少12696.5万元,减少了25.36%。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6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0.74万元,项目支出4298.8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09.5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1.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231.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21万元。
(三)与年初预算对比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增加2303.1万元,增加了32.41%,主要原因为燃油补贴等专项资金不在市本级年初预算编制范围内,但决算时需要纳入决算编制范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5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度减少37.29万元,下降12.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47万元,下降8.3%,主要是公车改革、厉行勤俭节约等原因。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5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