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人防建设规划。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拟订并组织落实城市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讯建设规划,组织协调通讯保障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建设实施计划、审批、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演习;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八)依法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资产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2、抚顺市人防指挥中心(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
3、抚顺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财政拨款差额事业单位)
4、抚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站(涉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公开)
第二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点击链接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第三部分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8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70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42万元,下降18.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7.8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85万元。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707.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8.42万元,下降18.2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707.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9.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66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85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72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7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57.66万元,主要是主要是工资、各项保险、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支出。
(2)事业运行227.05万元,主要是工资、各项保险、办公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1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2名离休人员护理费、遗属生活费、特需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4.0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特需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1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2.61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调剂金、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4.03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公务员医疗补助10.17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49.72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44.58万元,主要是支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5.14万元,主要是支付在职人员购房补贴。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增加1.93万元,增加17.23%,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集中使用车辆,车辆费用略有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3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减少3.82万元,降低5.86%。主要原因是:本关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中心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数字程控交换机1套。
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抚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无项目支出,无绩效考核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