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为林业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为全市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外资项目造林及储备林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全市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学实验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为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检疫、疫源疫病监测和林木种子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全市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及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承担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区域的管理和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承担大伙房实验林场及大伙房湿地建设管理工作。
承担全市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的事务性工作。
承接市林业和草原局13项业务工作:1、对破损山体和依附山依的植被恢复治理工作;2、革原与草地的管理,章原生态建设相关工作;3、林业技术推广工作、林业站工作、林学会等工作;4、林业貸款财政贴息工作,森林保险工作;5、防沙治沙、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工程、外资项目造林工程等工作;6、国有林场的建设及森林经营、森林旅游、森林公园建设等相关工作;7、湿地公园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湿地恢复、保护、监测等工作;8、指导种子苗木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种苗培育补贴、林木良种繁育补助、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林木品种认定、种质资源普查等工作;9、天然林保护、公益林建设、补偿资金发放、护林员管理等工作;10、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等工作;11、陆生野生动物监测体系建设,陆些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疫源疫病监测方案制定及监测数据统计建档等工作;12、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森林资源变档、数据库建设与维护、林业规划、草原资源和沙化荒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工作,湿地资源与野生动物调查监测等工作;13、作业设计审核,林业征占地涉及是否在青山保护限制开发区审核,涉及是否在国家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审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直属2家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抚顺市大伙房实验林场(二级预算单位)、辽宁老秃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抚顺管理站(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批复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收入总计4406.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30万元,增长4.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对林业自然生态保护、松材线虫病除治等资金投入增加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增资因素。
本部门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04.2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4.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66万元,增长4.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其他收入1.87万元,全部为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715.4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30.3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385.10万元。
(二)支出总计444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94万元,增长2.21%。增加的主要原因各级财政对林业自然生态保护、松材线虫病除治等资金投入增加以及财政供养人员增资因素。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2275.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0.89万元,资本性支出7.69万元。
2.项目支出2170.53万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支出569.39万元,农林水支出1556.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75.99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成或项目已完成待检查验收后支付等原因形成的资金结转结余,其中:项目支出结转372.61万元,基本支出结转303.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20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年初结转结余715.48万元,本年收入4404.28万元,本年支出444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24万元,项目支出2,170.5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75.99万元。
(二)具体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3.7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68万元,包括:(1)事业单位离退休76.5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及特需费等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47万元,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统筹部分;(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49万元;(4)死亡抚恤金19.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09.9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109.93万元。
3.生态保护支出569.39万元,主要用于大伙房林场、大伙房水库周边以及大东沟自然保护区生态治理与保护。
4.农林水事务支出3380.4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0.86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823.44万元,森林培育163.44万元,林业技术推广98.32万元,森林资源管理96.1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2.93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265万元,湿地保护250万元,执法与监督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434.16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3.1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32.33万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32.33万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用于大伙房实验林场森林消防防火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要求,规范出访活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9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1.86万元,下降9.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1批次、50人,对比2019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要求,加强公务接待管理。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9万元,对比2019年度车辆运行维护减少1.36万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购置和运行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对比2019年无变化。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资产1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为大伙房实验林场疫木粉碎机,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项,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83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有效进行项目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建立专项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执行管理相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补和收回资金等方式,二是鼓励按预算规定及时有效执行,避免形成大量的项目资金结转;三是要在预算执行中,精打细算,努力节约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
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
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