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成了2017年度市本级绩效预算编制及批复工作,根据我市十五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查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 经三次编印修改,完成了2017年市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的修改完善、定稿印发及批复工作。规范了编制内容,提高了编制要求,强化了编制质量,编制规模达960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5.4亿元;二是积极推进县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对县区财政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积极推进县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管理深度,并根据考核结果印发了年度县区考核通报;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为强化绩效评价报告的科学性、客观性和严谨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工作的通知》,规范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程序,明确审核工作要求,确保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四是首次聘请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2015-2016年抚顺市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该项目涉及财政资金七千余万元,是我市本级首次引入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的项目,项目评价指标设定、实施方案制定、评价报告撰写等全部由中介机构完成,实现了中介机构参与市本级绩效管理工作零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