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2024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2024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2024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部门主要职责
1、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相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为全市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工作,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和复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为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负责地震监测工作。建设全市政府财力投资的地震台网及信息系统,对社会力量地震监测台站提供技术服务。
6、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
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人员编制51名,经费自理编制9名;全额编制42人;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20名,专业技术人员28名,工勤人员3名。
第二部分 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本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576.9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76.96万元,比上年减少26.83万元,减少4.44%,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缩减项目支出;2023年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576.96元,同比减少26.83万元,减少4.44%,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缩减项目支出;2023年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4年,本部门总体情况支出576.96万元,比上年减少26.83万元,减少4.44%,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缩减项目支出;2023年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80万元,减少2.98 %,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03万元,减少25.13%,减少主要原因:压缩支出项目。
二、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6.96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具体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6.96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6.96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29.88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26.83万元,减少4.44%,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缩减项目支出;2023年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80万元,减少2.98 %,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03万元,减少25.13%,减少主要原因:压缩支出项目。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6.83万元,减少4.44%,减少主要原因:2024年缩减项目支出;2023年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7.08万元,比上年减少16.80万元,减少2.98 %,减少主要原因:2023年中心离职3人,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0.03万元,减少25.13%,减少主要原因:压缩支出项目。
三、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7.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5.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0万元。
人员经费459.4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护费1.45万元,同比减少3.33%,减少原因:压缩公用经费及车辆经费定额。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本部门共有资产946.19万元,具体包括:土地、房屋及构筑439.64万元,通用设备441.84万元,专用设备58.76万元,家具、用具5.95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8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29.88万元。
(三)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中债务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相应表格为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 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