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单位)
三、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四、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五、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六、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表(按功能科目)
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2021年部门单位资金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六、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七、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八、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九、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有偿使用和土地上市、收储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测绘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事业性工作。
(3)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业务数据汇交、整理、更新及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相关工作。
(4)承担采煤影响区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的技术性、事务性相关工作。
(5)承担全市房屋租赁的技术性、事务性相关工作。
(6)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7)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心内设机构十个:党政群工作部、财务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不动产登记受理部、不动产登记审核发证部、数据维护与利用部、交易业务与规划服务土地储备交易服务部、影响区综合治理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
分支机构两个:市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3241.4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98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56.7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3.67万元。支出3241.4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78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3万元。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收支总预算3241.44 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 3241.44万元,比上年减少 4549.75万元,减少41% %,减少主要原因: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减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减少;按照资金来源划分,财政拨款收入1981万元,减少528.03万元,减少26.65%;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56.77万元,同比减少 88.98万元,下降 24.94%,减少主要原因:不动产登记费收入减少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3.67万元,同比减少4636.11万元,减少83.68%,减少原因是房屋出租出借收入减少,扩大面积款收入减少。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总体情况支出 3241.44万元,比上年减少 4549.75 万元,下降 41.57 %,减少主要原因:减少其他应付款1452.92万元,减少采沉向财政借款1452.97万元。减少采沉棚户区搬迁补偿3000万元。
二、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241.44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三种,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981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 356.77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3.67万元。按功能支出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9.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780.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43万元。按经济支出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1575.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9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5.63万元,项目支出 1287.54 万元。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95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44.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9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6.2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166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3.57万元、津贴补贴136.19万元、奖金58.63万元、绩效工资316.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5.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73万元、住房公积金130.43万元、年金2.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2.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86万元、劳务费103.26万元、工会经费2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69万元。
对个人对家庭补助16.2万元。包括退休费14.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 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3万元。同比减少1.1万元,原因是:减少项目车辆支出。
五、机关运行费执行情况
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14.5万元,共包括 4个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网络运行维护费35万元、软件开发45万元、现场勘测费64.5万元、采沉区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服务费70万元。
(二)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所有项目支出均填报了绩效目标,共涉及 12个项目,项目支出预算合计为 1287.54万元。单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三)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无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支出、单位资金支出、购买服务、机关运行经费事项和相关收入/支出,相应表格为12、13、14、17、19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