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新出台政策以及急需刚性支出事项确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时,省为我市转贷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以及土地出让金短收,引起政府性基金收支发生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2021年市本级预算,现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说明如下:
一、调整一般公共预算
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793693万元,建议调整为816277万元,增加22584万元,来源为调入2020年决算形成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3693万元,建议调整为816277万元,增加22584万元。其中,执行中新出台政策事项4808万元、急需刚性支出事项17776万元。
调整后,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仍保持平衡。
二、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3339万元,建议调整为135796万元,减少1754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2457万元、土地出让金短收20000万元。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财力112873万元,建议调整为135145万元,增加22272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37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2457万元、调入项目单位资金2815万元、土地出让金短收20000万元。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2873万元,建议调整为135145万元,增加22272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3700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超收安排支出2457万元、调入项目单位资金安排支出2815万元、土地出让金短收调减支出20000万元。
调整后,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仍保持平衡。
三、2021年抚顺市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省政府拟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8.6亿元,其中,本级3.7亿元。截止2021年9月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02.29亿元,其中,市本级308.72亿元(含开发区135.26亿元)。2021年1-9月,全市申请发行政府债券61.12亿元,包括再融资债券52.52亿元,新增债券8.6亿元。其中,市本级共发行政府债券41.95亿元(含开发区20.24亿元),包括再融资债券38.25亿元(含开发区20.2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亿元。全地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部分地区如市本级因包含原抚顺经济开发区债务,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