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在抚顺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高贞璞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收支快报统计(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7亿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收入324.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5亿元,下降1.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总支出324.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亿元,为预算的161.1%,增长185.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收入307.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2亿元,下降10.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支出,总支出307.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5.2亿元,为预算的60.7%,下降7.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总收入43.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27.4亿元,增长73.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总支出43.9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2亿元,为预算的45.4%,下降0.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总收入28.9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9亿元,增长50.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总支出28.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为预算的49.8%,增长7.7%。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总收入3.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亿元,下降89.8%。加上对下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总支出3.7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9亿元,为预算的89%,下降41.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3.7亿元,增长3.6%。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1.9亿元,为预算的88%,下降43.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6.8亿元,增长6.5%。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5.75亿元,余额为393.97亿元,其中,市本级170.04亿元,县区223.93亿元。
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73.53亿元,其中,市本级36.2亿元,转贷县区37.33亿元。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增收节支,全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开展税费综合整治,全年累计追缴陈欠税费2.3亿元。清理盘活资金资产,全年盘活收回存量资金 14.5亿元,收缴资产清理收入927.6万元。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获得上级补助资金147.5亿元。
精打细算压减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市本级在年初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13.9%的基础上,执行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超50%。对保留的预算项目从严控制,除疫情防控、应急支出需求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增支出。
切实用好直达资金。建立直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利用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全链条、全过程资金监控,全市累计获得中央直达资金22.4亿元,全部予以下达,支出18.5亿元,进度82.5%,高效实现了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积极发挥债券效益。精密谋划申报新增债券需求项目,努力争取省新增债务限额支持,为政府重点公益性投资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全年共发行政府新增债券15亿元,比上年增长194.7%,主要用于沈白高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对投资和经济的有效拉动。
2. 落实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新冠疫情防控
实施医疗费用补助。落实制定补助办法,明确确诊患者、接受隔离治疗的疑似患者、异地就医确诊及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提供防疫资金保障。对疫情防控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安排与拨付等做出详细规定,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生活物资供应、防控物资生产补助等资金需求,全年累计拨付资金1亿元。
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实行先购买后备案。
实现资金快速拨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与市人民银行、抚顺银行密切协作,实现库银联动,为疫情防控开通7×24全天候绿色拨款通道,确保防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服务“六稳”“六保”,全力保障经济社会稳定
支持保居民就业。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年拨付就业补助资金2.3亿元,用于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全年发放稳岗返还补贴1.8亿元。
支持保基本民生。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投入资金22亿元。支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投入资金15.4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投入地方配套资金3.5亿元。做好民生兜底工作,拨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4.7亿元。支持推进“城市双修”、“农村双建”,拨付资金1.8亿元。支持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建设,全年支出2.3亿元。
支持保市场主体。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5.8亿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拨付企业帮扶资金513万元,提供创业担保贷款7.9亿元,拨付财政贴息资金2888万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年拨付餐饮业发票有奖活动奖金及宣传费用114万元。
支持保粮食能源安全。落实农业各项补贴政策,全年投入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2.6亿元。落实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全年下达奖励资金2066万元。继续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全年拨付补贴资金258.5万元。
支持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西露天矿综合治理与整合利用,拨付西露天北邦居民避险搬迁补偿费等1336万元。支持沈白客专建设工程,成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5亿元。建立“两新一重”项目储备库,争取四类重点项目资金25.9亿元。
支持保基层运转。及时将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县区,弥补“三保”支出缺口,并设定专人专区调度“三保”支出情况,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同时增加对县区资金调度频次和力度,增强县区财政资金调剂能力,全力保障基层运转。
4.助力三大攻坚,全力加快补齐弱项短板
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年累计下达扶贫资金1.6亿元,支持建档立卡对象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投放“惠农贷”贷款2.6亿元,推动更多贫困农民脱贫增收。及时拨付教育资助体系资金3434万元,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302.3万元,助力贫困地区脱贫。
支持实施污染防治。合理运用PPP方式,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审核入库高新区净水、污水处理两个PPP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支持,全年累计争取生态环保、土地治理方面资金8.9亿元。大力支持大伙房水源地治理和保护工作,全年投入资金3.2亿元。
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功置换原PPN债务和养老保险贷款,节本降息减少年利息支出近4000万元。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债务风险“防、化、管”的闭环管理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5.完善体制机制,全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规范预决算公开。深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真实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预算等信息,以此推动财政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市本级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首次将经营性收入等单位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实现了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突破,提高了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和各类资金的统筹能力。
深入实施绩效预算。逐步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2020年度市本级绩效预算共编制非涉密项目743个,涉及资金78.6亿元。同时对2018-2019年度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00万元。
加强国库暂付款管理。严格执行暂付款项五年消化方案,强化调度通报机制,督导各部门、各县区全力化解存量,加快暂付款消化进度,引导各项财政资金回归本源,全年共消化暂付款存量8.2亿元。同时坚决遏制新增暂付款,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总体来看,2020年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资源枯竭型城市共性困难及发展空间变化等突出个性问题影响,经济发展不充分,财政增收压力较大;二是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加剧,预算平衡极为困难;三是偿债付息、消化暂付款任务艰巨,基层财政运转困难,财政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四是预算编制及执行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财政管理和制度监管尚需进一步完善。对于上述问题,市政府及各级财税部门高度重视,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及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全力支持“六稳”“六保”工作;深入实施零基预算,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全面推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
2021年收支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7亿元,比上年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59亿元,比上年增长10.6%;非税收入20.7亿元,比上年下降11.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量244.2亿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54.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7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亿元,比上年下降6.4%。其中,税收收入0.3亿元,增长35.5%;非税收入10.7亿元,下降7.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总量225.4亿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79.4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下降33.5%。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0.1亿元,比上年增长32.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收入总量32.5亿元。扣除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6.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6.8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3亿元,比上年增长5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收入总量17.4亿元。扣除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1.3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3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下降50.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亿元,比上年下降6.4%。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收入总量1.9亿元。扣除对下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可供安排支出的收入为1.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3亿元,比上年增长5.6%。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3.1亿元,比上年增长9.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8亿元,比上年增长6.1%。
5.地方政府债券申请发行计划
2021年全市拟申请省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0.86亿元,用于偿还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和当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市本级24.82亿元,县区46.04亿元。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1.统筹资金支持发展,宽领域培植壮大财源。统筹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争取中央支持经济恢复的政策措施,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新增债券项目,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利用政府引导基金和财政贴息,支持新业态发展。
2.推进税费综合整治,深层次挖掘增收潜力。建立税费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全员治税(费)合力。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强化重点税源跟踪管理,确保税费应收尽收。深化税费经济分析,为制定适应我市发展的产业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3.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保障重点支出。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各项重点工作,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化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和运转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库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大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掌握改革总体思路,严格对标财政部制定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按时进行系统建设并不断提升系统质量,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实现我市财政预算管理质的飞跃。
5.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方位防范系统风险。建立健全“三保”风险防范机制和定期报告机制,提前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审慎安排新增政府债务项目,持续完善债务动态预警监测机制。强化国库库款运行监测,继续清理规范暂付款,提升国库资金调控能力。